《入党志愿书》填写的基本要求

  《入党志愿书》填写的基本要求

  一、填写

  1、一般填写前应选填写草表,经基层党组织审查后再填写在正式表内。

  2、填写时,本人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逐项填写。

  3、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工整,不能涂沫或修改。

  4、如有栏目无内容可写,应标上“无”字样,不要留有空白项目或栏目。

  二、《入党志愿书》各栏目的填写

  1、封面“申请人姓名”的填写:要用现行标准字体填写,不能用简化字,也不宜用繁体字。这一栏还应注意,不要盖章或按手印。

  2、自然概况栏目填写的注意事项:

  (1)“学历”——本科在读/研究生在读/博士在读

  (2)“学位或职称”——已经取得的学位

  (3)“单位、职务或职业”——大连海事大学某学院某级某专业某班 某职务。

  例如:大连海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XX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一班 班长

  (4)“现居住地”——详细填写

  (5)“入党志愿”——不要单纯地照抄党章或其它有关材料。注意,开头不要加写任何称呼,结尾不要加写“此致”、“敬礼”,也不要签名、盖章、按手印及落年月日等。 

  (6)“本人经历”——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一般从小学开始填写。(7)“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参加共青团组织的情况也应填写在这一栏内。

  (6)“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参加了什么教会组织也应写在这一栏中。

  (7)“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奖励”应是县团级以上一级组织授予的光荣称号。

  (8)“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和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父母、爱人中有去世的也应填写。并写明去世的时间的原因。

  (9)“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面貌”——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亲戚朋友关系。若岳父母、公婆去世也应填写;如社会关系较多,可以选择主要的填写。 

  (10)“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凡是自己认为表中各项没有包括进去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的问题,而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都可以填写在这一栏中。

  (11)“本人签名盖章”——既要签名,也要盖章,没有印章的可以按手印。“年月日”一项,是指发展对象填写该表的具体时间。 

  (12)“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介绍人应该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对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现实表现和经历等方面了解的情况,认真、全面地进行综合分析,概括地填写出来,并表明自己以吸收其入党态度。填写时不要以提希望代替写缺点,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或简单地写“同意以上(指前一个入党介绍人)意见”,也不要照抄第一介绍人的意见等。最后应有“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共产党员条件,我愿意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字样。落款处应签名并盖章,没有个人名章的应按手印。 

  (13)“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内容主要是:一是简单地说明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什么时候申请、什么时候开始培养等。二是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的基本评价(优、缺点)及政审情况。三是通过决议的情况,如支部现有多少党员、其中有多少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应到会多少党员,实到会多少党员,其中有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多少;多少名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其中表决情况,赞成、不赞成、弃权的票数各多少;有无不同意见,通过决议的日期等。填写好后,落款处应填写党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并盖章,填写时间要填写支部通过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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