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给发展对象)

  8.“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9.“奖励”:是指因自己的工作和学习表现,受到某一级组织表彰的情况。如被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生产)者、“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等光荣称号和被记功、晋级等。不要把担任的某种公职(如“人大代表”)和口头表扬填入此栏。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处分”:是指因自己的错误或过失,被某一级组织给予的政纪、团纪处分或刑罚等。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0.“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如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已去世的不填,已出嫁的姐妹填在“主要社会关系”栏)。“关系”栏填写“父亲”“母亲”等。

  11.“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与本人关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如祖父祖母、外公外婆、姐妹(已出嫁的),舅舅舅妈,伯父伯母、叔叔婶婶等。(已去世的不填,如果祖父祖母、外公外婆长期和本人在一起生活,则应填入家庭主要成员)。“关系”栏填写“祖父”“祖母”等。

  12.本人签名或盖章:落款日期为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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