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x年服务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确保x年全镇服务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推动服务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不断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全镇服务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服务业考核内容包括基本分、附加分、倒扣分三个部分,其中基本分100分,附加分20分。

  三、评定标准

  (一)基本分。

  基本分100分,包括服务业增加值、税金及附加、职工人数、基础管理、依法统计等五项指标。

  1、服务业增加值完成得40分。

  其中:法人单位完成得30分,每超指标25%或绝对额超50万元升5分,最高升分不超过15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个体户完成得10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

  2、税金及附加完成得15分。

  其中:法人单位完成得9分,每超指标25%或绝对额超10万元升2分,最高升分不超过5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个体户完成得6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

  3、职工人数完成得10分。

  其中:法人单位完成得6分,每超指标25%或绝对额超25人升2分,最高升分不超过4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个体户完成得4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

  4、基础管理得15分。

  组织机构健全,明确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得5分;工作措施到位,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鼓励引导企业进行项目开发、品牌认证、企业认定等得5分;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协助做好交办的其他任务得5分。

  5、依法统计得20分。

  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台账,及时更新完善名录库得5分;督促指导法人单位按月进行网上直报得5分,每减少或缺少1家扣2分;数出有据,要求正确、完整、齐全。调查工作推委、数据不准确、未按时上报报表的每起扣1分,被上级统计执法部门查处的每起扣5分。

  (二)附加分。

  附加分20分,包括品牌认证、项目开发、企业认定、企业引进等四项指标。

  1、品牌认证。每新通过一种品牌认证,区级升1分,市级升2分,省部级升3分,最高升分5分。

  注:品牌认证包括知名商号、著名商标、iso系列等。

  2、项目开发。每新引进一个项目,区级升1分,市级升2分,省部级升3分,最高升分5分,重点项目升分加倍。

  3、企业认定。每新通过一种企业认定,区级升1分,市级升2分,省部级升3分,最高升分5分。

  注:品牌认证包括农村放心示范店、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诚信个体户、星级宾馆、星级市场等

  4、企业引进。每新增1家法人单位升1分,每新增1家限额以上单位升2分,最高升分5分;属知名连锁企业加盟,按区、市、省部级分别再升1、2、3分。

  同类项目按最高得分计算。

  (三)倒扣分。

  1、辖区内必须有一家以上农村放心示范店,达不到要求扣1分。

  2、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经认定,重伤1人扣2分,死亡1人扣5分;发生火灾事故,每损失5万元扣1分;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每起扣5分。

  3、因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每起扣3分。

  四、组织领导

  全镇服务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由镇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服务业发展局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做好服务业指标测算与目标下达,不定期对各村、各社区服务业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台帐、统计网络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本考核办法由服务业发展局负责解释。

  服务业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