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关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调研报告

2018-05-22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加强村庄规划布局,引导农村社区建设,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建设,把村容整洁摆在了十分重要位置,明确要求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始终把土地整治工作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土地置换安置小区建设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注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村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一些试点示范村镇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也有不少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其城管局所驻的镇村也不例外,村有4259人,1065户,16个村民小组卫生脏、乱、差较为突出的小组有:河边、学堂下、胡屋坪、老安置地、新屋、老屋、火车站及邱屋、杨屋等。虽然工作队进驻后与镇、村一起不定期进行装运,但由于经费、人员等问题的困扰及村民素质的问题有待提高等客观因素制约着多项工作的总体推进。“三送”工作队就此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现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村环境卫生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生活污染不断加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之生活污水和垃圾数量也持续增多。现场观察到,农民生活污水和垃圾,大部分未经处理,就随意倾倒、随意排放,日积月累,垃圾越堆越多,污染越来越重,局部地区沟渠淤塞,污水横流。本村河边小组(老一中对面)有一个村委的简易垃圾池,周边300多户的生活垃圾全部倾倒在河边,大雨来时直接被大水冲走,由于车子进不去,给周边的村民带来很大的健康隐患。

  (二)公共设施配套不齐全。

  大多数村只注意农民住房主体工程建设,而对新村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大多没有同步建设、及时配套。

  (三)管理机制缺失。

  一是部分村级卫生队伍不健全,环卫设施不配套;二是大部分村缺乏公共卫生管理机构,环境卫生长期处于无人抓、无人管、放任自流状态;三是没有形成村环境卫生工作机制,收集、处理垃圾(污水)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四)饮用水安全难以保障。

  目前村自来水水源大多为地表水,极易受到各类污染源的侵蚀,水质差,且大部分无处理设备;不少地方供水能力不足,严重影响农民生活用水。村处于城乡结合部,部分村民还未安装自来水,问题比较突出的如老屋小组黄日春等25户,要求安装自来水问题多次与工作队联系,但由于目前火车站的自来水压力不够,只能等到206国道改建后,新增自来水新管线方能解决。

  二、主要原因分析

  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环境污染问题,是由多种因素长期累积所致,其根源在于发展不足或发展不当。

  一是重视不够。长期以来,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使得环境整治的重心几乎全部放在了城市,对农村环保工作重视不够,广大农民的生存环境权益未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城市和工业污染防治相比,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既无全面系统的措施,也无强有力的管理手段,使得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基础十分薄弱,在政策扶持、资金投入、技术支撑、监督考核等方面亟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投入不足。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欠帐较多,加上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导致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虽然每年村有5000元的环卫经费,但到现在一直未到位,每次的垃圾装运都要村委及“三送”工作队先行垫付。

  三是意识不强。不少群众对环境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卫知识作指导,尚未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相关部门环卫宣传教育力度不大,未能达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导致农民参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统筹城乡发展的主体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加快推进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统筹城乡发展环境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已经成为影响各地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突出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一)将农村清洁工程列为市政府民生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造福百姓的基础工程。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实现村容整洁势在必行。建议各级党委、政府以统筹城乡发展和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进一步重视抓好农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将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的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农民人居环境。

  (二)坚持规划先行,研究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

  要科学编制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村镇基础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共建共享。要以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基础,认真编制农村环保规划和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明确农村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农村覆盖延伸。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投入力度。

  在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市、县政府应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乡(镇)、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中转补助;市、乡财政应对垃圾运输和养护保洁经费予以保证;村庄清扫保洁费用可适当由村集体(置换土地收益,建立部分集体房用于卫生所、超市等公益收益,部分土地出让所得)和农民自筹,也可设立“村卫生保洁基金”。从长远看,各级政府应将农村环保和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逐年提高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建立农村环保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

  (四)重视抓好项目资源整合。

  目前,国家和地方对农村环境整治投入有限且涉及多个部门,建议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以市(县)为单位,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涉农环保奖金,将农村环保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农村清洁工程、文明村镇建设、农村改水改厕、农网改造、村卫生室建设等有机结合,聚合有限财力,集中区域,统筹使用,抓好试点示范,从而产生集聚效应。

  (五)注重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纳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安排,抓紧制定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和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将环境整治纳入市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乡村环卫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加大对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逐步建立适应农村环保工作需要的监管体系和环境卫生保洁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当前,应锁定有限目标,在统筹规划建筑垃圾、污水和粪便处理设施的同时,把垃圾集中处理作为新农村环境整治的切入点,加快推进覆盖市乡村三级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网络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各具特色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完善收运系统,将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到城镇垃圾处理场处理或实行垃圾分片划区集中处理;在缺乏垃圾处理场的地方,鼓励农民开展简易、有效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