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1、在院党委的指导、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团委工作。

  2、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及院党委、行政工作要点,拟订团委工作计划,全面监督团委工作执行情况,做好团委工作总结

  3、宣传、执行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4、掌握青年团员的思想状况和学习、工作情况,做好“常规+主题”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领全院团员成为思想好、工作好、学习好的有为青年。

  5、抓好团员发展、教育、培养、推优入党工作。

  6、抓好全院团组织建设,领导系(院)团总支全面开展工作;指导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团体工作的开展。做好团学干部管理工作。

  7、主持团委工作会议。

  8、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及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等活动,引领、指导全院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9、积极帮助解决青年团员在学习、工作、生活、思想方面的实际困难;积极做好团员青年稳定工作,心理疏导工作。

  10、抓好共青团网页建设、广播站、橱窗板报等宣传工作。

  11、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开辟共青团工作的新领域。

  12、完成院党委、上级团委及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