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蔬菜招标合同书

2018-09-19

  招标合同

  水果/蔬菜招标合同

  甲方(受托方):深圳市中农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竞标方):

  甲方受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水果/蔬菜网上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

  二,质量要求:

  三,产地规格要求: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 ).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 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 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50%,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民润生鲜配送中心(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楼).从xx年 月 日起到 月 日.水果每天早上5点至7点30分.蔬菜下午5点至晚上11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5 %).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民润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民润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 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0.2 %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深圳市中农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