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综治办)

2018-02-09

  ~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平安武平"建设为主线,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为龙头,抓基层、打基础,抓创新、上水平,抓稳定、保平安,努力实现"两个下降、三个提高、四项达标"的目标(即刑事发案数下降、群体性事件下降,破案率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提高,全县50%以上的乡镇达到"平安乡镇"标准、70%以上的村(居)达到平安村(居)标准,80%以上的单位达到"平安单位"标准,国省道沿线乡镇治安防控体系100%达标),为把我县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对接珠三角经济区的边界强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全面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扎实推进"平安武平"建设。层层签订(下达)综治责任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等激励制约机制,把各级综治责任人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与晋职晋级和奖惩紧密挂钩。坚持综治委全委会、综治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重大治安案(事)件查究制度和综治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地区、部门领导的责任查究力度,推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大力推进"平安武平"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武平"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从维护稳定最关键的环节做起,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典型示范,全面推进,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过硬、齐抓共管到位、防控效能体现、基层基础加强、奖惩措施落实。各乡(镇)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平安建设活动,通过实效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在实现平安创建目标上下功夫、见成效。为落实创建"平安武平"活动的序时进度,平川、岩前、十方、城厢、万安、中堡、中山、桃溪、东留等9个乡镇务必在今年达到"平安乡镇"标准,其余乡镇今年内要有60%以上的村达到"平安村"标准、80%以上的单位达到"平安单位"标准,为我县全面达到"平安武平"标准打下坚实基础。县综治委将对列入今年争创的9个乡镇的"四大责任人"实行创建工作捆绑责任制。各乡(镇)、各村(居)、各单位要对照"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平安单位"的标准和要求,细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如期达到创建标准。

  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摆到维护稳定的突出位置,做到四个"更加":即更加注重从源头上抓起,预防和减少矛盾问题的发生;更加注重从落实责任制抓起,坚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更加注重从基层基础抓起,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更加讲究方式方法,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苗头。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注意把握好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时机,做到因时因地制宜;注意把握好改革措施的推行力度,做到有序推进;注意把握好社会各阶层的承受能力,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注意把握好政策的连续性和适时调整的关系,确保不出现大起大落;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地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要坚持乡(镇)每半月一次、县直部门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对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集体上访事件的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把疏导化解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手段,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安置工作,帮扶民众,安定人心。要以涉法重复访、越级集体访和串访等"老大难"案件为重点,建立健全处理涉法上访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解决好涉法信访问题。要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四项机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面对面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平息事态。(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