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外加工合同(4篇)

2017-05-09

  (一)概述

  对外加工装配,是指由外商/定作方提供全部或者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方/承揽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外商销售,而我方收取工缴费的一种经济贸易形式。它主要包括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和来件装配种类。来料加工是由外商/定作方提供原材料、辅料:包括材料以及有关的机器设备等,我方/承揽方按外商要求加工成品,收取工缴费的形式。来样加工则是外商只提出成品的式样、规格、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具体要求,而由我方以自己的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机器设备等加工制造成品交给外商,收取费用的形式。来件装配则是由外商提供零部件、元器件以及包装材料,由我方按其要求进行装配成品,收取工缴费的一种形式。

  (二)关于料、件、成品条款

  进口料、件,出口加工成品是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中一个中心问题,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多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这类条款是加工装配合同的主要条款,所以要详细订明。具体说来,又可分为几个小问题:

  1.质量条款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中的质量条款要包括料、件的质量和成品质量两个方面内容。而且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相辅相成。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明确料、件及成品的质量要求,名称规格等。对需要辅料、辅件、包装物件等的,也应订明具体的规格、质量要求。此外,在订立质量条款时一定要注意:1)明确采用的质量标准在对外加工装配贸易中,多采用凭商品的标准(还要明确统一好具体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和凭商品的样品(要注意订明封样等具体工作)两种标准形式。2)在明确所采用的标准后,还要订明责任条款,以确保合同能按此质量标准得到履行。

  2.料件的供应条款 来料、来件能否按时、如数提供是加工单位能否及时交付成品的关键。因此在订立合同时注意合理安排料件供应的品种、数量和时间,以满足设备正常生产能力对每批应交成品所需料、件的要求。同时,为防止意外,要备有一定数量的周转料件。

  在料、件供应条款中还应订明验收条款,一般规定加工企业收到料、件后,按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定作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在货到港口后一定日期内提交验收报告。

  与其他条款一样,料、件供应条款中也要有责任条款,以明确外商在不能按规定供应料、件时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对有关后果(如停产等)应负的责任。

  3.料、件损耗 在不对料、件与成品作价的加工装配合同中,材料损耗是双方都关心的重要问题。因为它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在确定料件耗用时一定要合理、适当。在订立这一条款时,要考虑以下因素:1)外商提供的机器设备的情况及我方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2)料件的质量以及对成品的质量要求。在具体计算损耗时,可以通过规定成品合格率或在外商提供合格成品所需原材料之外,再多提供一定数量、质量的原材料的办法。

  4.成品包装 合同中要约定成品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等内容,同时要明确包装材料由何方提供,以及有什么具体要求等等。一般来说,包装要按外商的指示进行。

  (三)价格条款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中所指的价格主要是指以单位产品计算的单价,其中包括加工单价、料件单价、成品单价和定作方提供设备单价等,其中以加工单价为重点,这决定了如何确定工缴费,是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中的中心问题。

  加工单价是指在对外加工装配贸易中,对料件和成品均不作价,由承揽方向定作方收取加工费的单位价格,它往往成为双方当事人订约谈判中讨价还价的核心。一般来说确定加工单价要考虑这样几个方面:1)参照国际上同类产品的工缴费水平,并考虑定作方对成品的规格、质量、包装等特殊要求而有所增减。同时要注意到外商到我国来进行加工装配,主要是着眼于我国的廉价劳动力,所以,外商在从事这一业务时已经与其他国家的加工费相比较,这样,我方加工单位的工缴费应略低于国际市场水平,以增强竞争力。2)对于批量较大,期限较长,能长期合作的业务,可以分期分批作价,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支付条款

  在对外加工装配中,一般都采用以银行为中介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其中主要采用信用证方式,如果对方资信可靠,双方业务较多,也可采用托收方式。但具体到不同的加工装配业务,支付方式也不完全相同。例如:对来料、来件及成品分别作价如结算方法,宜采用对开信用证等方式。又如:对料件和成品均不作价的加工装配贸易,其支付方式则与一般的出口贸易做法相同。另外,贸易双方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些安全可靠又迅捷的方式,如汇付。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样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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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____省____市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国(或地区)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或元器件),由甲方在____省____市加工(或装配)成品达成协议,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

  ____省____市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街)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

  乙方:

  ____国(或地区)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国(或地区)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提供加工(或装配)生产厂房____平方米;

  (二)招聘工人____名;

  (三)提供厂内加工生产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按照本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向乙方交付成品;

  (五)协助乙方办理驻厂人员暂住户口、入出境申报手续;

  (六)协助乙方办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续;

  (七)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一)为甲方进口____套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先进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一),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乙方垫支,甲方则从乙方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乙方垫支的本息,偿还期为____年。

  (二)为使加工生产正常化,由乙方无偿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等(详见附表二)。这部分器材,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保管使用,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修理或赔偿,但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提供加工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辅料(或辅件)。

  (四)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 加工(或装配)的项目、成品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

  (注:根据实际情况逐项逐个列出)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改变加工项目,增加或减少加工(或装配)的数量,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立补充合同,才能进行生产。

  第四条 原材料(零配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

  (注:根据实际情况逐一写明)

  第五条 来料(或来件)时间和交接手续

  乙方每月必须分____次(即每月的____日、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筹运到生产场地,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对乙方送来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和保管。经验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和包装物料,或数量不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换或补足。

  第六条 原材料损耗率

  乙方提供的料、件损耗率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注:根据各种料、件的不同情况,逐类规定)

  第七条 交付奖品的时间和交接手续

  甲方每月分____次(即每月的____日、____日和____日)在甲方厂区或仓库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办理交接手续:

  (一)双方必须派专人参加;

  (二)交接的产品必须是在包装前经过双方检验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三)双方代表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盖章。

  第八条 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经双方商议确定的样品为标准;

  (二)加工生产应在双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以工艺比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乙方必须派出常驻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具体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产品质量;

  (三)产品质量检查应有双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四)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无法检查的产品,应以机械测试检查为准;

  (五)不合格的产品,若纯属甲方加工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质量问题,或是技术设计等原因造成,则乙方应负担返修费用。

  第九条 工缴费

  来料加工的工缴费应包括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厂区的水电费、国家税收、固定资金折旧费、各项管理费和合理利润等。收费办法为:

  (一)试产期(包括对职工培训)为____天,采取计时工缴费,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时)工缴费为____港元;

  (二)试产期满,采取按件计算方式收取工缴费。甲乙双方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每批加工合同中订明,以港元支付。

  第十条 结汇方式

  结汇应以乙方已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额为依据,采取d/p即期结汇或____方式结汇。产品交付一次结汇一次,每月总结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权停止交付产品。

  第十一条 运输

  乙方提供的加工机械设备、原材料、包装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复出的运输工具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保险

  甲方的厂房、设备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设备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双方分别向××市保险公司投保,所需费用各自承担。

  第十三条 税收

  双方均应遵守中国的有关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款。

  第十四条 违约罚款和损失赔偿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进料,并及时结汇,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产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成品数量、规格、质量和时间要求向乙方交货,如违背合同的规定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时,事故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设备安装与技术培训

  由乙方代购或借用的设备,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协助安装,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生活的方便条件。

  第十七条 仲裁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将争议事项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中国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延长合同期限,均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方能生效。提前终止的还应按合同规定做好财产、债权和债务的处理。

  第十九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呈报审批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认可,可进行修改或补充。

  甲方:____公司  乙方____公司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代表:____(签)  代表:____(签)

  合同签订地点: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样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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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市签订。

  甲方为:中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____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在合同中提出的严格标准和规格,用甲方提供的原料生产甲方指定的产品。

  (二)加工成品名称和数量

  1.成品名称

  2.成品数量

  第二条 加工成品规格

  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原型,图纸与产品样品,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规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这种规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质量和性能标准。此规范一经双方确定,任何变动只有依双方书面协议修改。

  第三条 原材料供应

  (一)本协议期间,最迟在每个公历季度前____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季度甲方定货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和消耗材料。

  (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后,应按甲方指定的检查方法立即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检查完毕后____天内向甲方报告。不符合甲方规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来生产指定产品。

  第四条 加工费

  (一)加工单价

  1.  型  美元/个

  2.  型  美元/个

  (二)生产指定产品的加工费应该按上述价格执行并在第一个____年期内不变。在此____年期后,乙方可在不少于____是给甲方以书面通知,以求改变加工费。如果甲方接到改变加工费的通知后____月内不作改变,此协议可以终止。

  第五条 支付条款

  关于加工费的支付、甲方至少应在每次完工的货物装船____天以前,由经乙方认可的银行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足以支付装船货物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乙方的商业发票、全套提单、装箱单和商检证明议付。

  第六条 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组装加工成品所需的图纸,说明书及成品测试、检查标准等。

  (二)甲方同意对乙方在加工装配技术方面的质疑予以适当解答。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乙方同意派遣其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工厂进行与加工装配有关的技术指导。甲方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甲方同意乙方人员到甲方工厂接受有关加工装配的技术培训。但乙方每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____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____天。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控制和检测

  (一)生产的成品应由甲方指定的代理人或检验人进行检验,证明产品与甲方指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一致。

  (二)如果出现产品不符合甲方标准的情况,甲方可拒绝收货。但,甲方可根据甲乙双方视每次具体情况的折扣议价予以接受。

  (三)乙方为甲方生产的产品至少应与目前第三者销售的类似产品质量相同。合同期间所有影响产品质量、规格的改变应在这种改变运用于产品之前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为充分服务市场的目的,可随时建议改变或改进产品,乙方应真诚地考虑采纳这些改变或改进的意见。

  第八条 包装与标记

  产品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出口货物商品常规进行合适包装。包装要严格按甲方指示注明标记。甲方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____天给乙方标记指示。

  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天内将船只、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甲方确认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

  第九条 装运及交货

  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天内将船名、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到甲方通知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

  在fob条件下,由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日通知乙方船号、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乙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达日期,甲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乙方。如船只不能在甲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甲方应承担从第____之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

  船只到达预定装运港时,乙方如未按时将要装载的货物如约备足,则应承担空舱费或滞期费。

  在fob、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传/传真方式向甲方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量、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日期。

  第十条 料件耗用

  在加工装配过程中的料件耗用率为____%。料件耗用率低于____%,甲方将免费补充提供已耗用的料件。如料件耗用率超过____%,乙方将承担补充耗用料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甲方交给乙方的原材料和用此生产的产品所有权、原材料或产品丢失的或损坏的风险,全部归甲方。不过,从乙方收到运来的材料起至交付产品给甲方时止,乙方经甲方同意,用甲方的费用,在保险公司就货物的各种损坏、毁灭和丢失购买的全值保险,甲方应为此保险的收益人。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第十三条 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

  第十五条 合同修改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对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成立。

  第十六条 文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____公司     ____公司

  代表签:      代表签:

  职务:        职务:

  年  月  日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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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市签订。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在合同中提出的严格标准和规格,用甲方提供的原料生产甲方指定的产品。

  (二)加工成品名称和数量

  1.成品名称:_________。

  2.成品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规格

  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原型,图纸与产品样品,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规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这种规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质量和性能标准。此规范一经双方确定,任何变动只有依双方书面协议修改。

  第三条 原材料供应

  (一)本协议期间,最迟在每个公历季度前_________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季度甲方定货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和消耗材料。

  (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后,应按甲方指定的检查方法立即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检查完毕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告。不符合甲方规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来生产指定产品。

  第四条 加工费

  (一)加工单价

  1._________型_________美元/个

  2._________

  (二)生产指定产品的加工费应该按上述价格执行并在第一个_________年期内不变。在此_________年期后,乙方可在不少于_________是给甲方以书面通知,以求改变加工费。如果甲方接到改变加工费的通知后_________月内不作改变,此协议可以终止。

  第五条 支付条款

  关于加工费的支付、甲方至少应在每次完工的货物装船_________天以前,由经乙方认可的银行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足以支付装船货物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乙方的商业发票、全套提单、装箱单和商检证明议付。

  第六条 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组装加工成品所需的图纸,说明书及成品测试、检查标准等。

  (二)甲方同意对乙方在加工装配技术方面的质疑予以适当解答。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乙方同意派遣其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工厂进行与加工装配有关的技术指导。甲方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甲方同意乙方人员到甲方工厂接受有关加工装配的技术培训。但乙方每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_________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_天。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控制和检测

  (一)生产的成品应由甲方指定的代理人或检验人进行检验,证明产品与甲方指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一致。

  (二)如果出现产品不符合甲方标准的情况,甲方可拒绝收货。但,甲方可根据甲乙双方视每次具体情况的折扣议价予以接受。

  (三)乙方为甲方生产的产品至少应与目前第三者销售的类似产品质量相同。合同期间所有影响产品质量、规格的改变应在这种改变运用于产品之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为充分服务市场的目的,可随时建议改变或改进产品,乙方应真诚地考虑采纳这些改变或改进的意见。

  第八条 包装与标记

  产品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出口货物商品常规进行合适包装。包装要严格按甲方指示注明标记。甲方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_________天给乙方标记指示。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天内将船只、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甲方确认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

  第九条 装运及交货

  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天内将船名、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到甲方通知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在fob条件下,由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_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船号、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乙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达日期,甲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乙方。如船只不能在甲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甲方应承担从第_________之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船只到达预定装运港时,乙方如未按时将要装载的货物如约备足,则应承担空舱费或滞期费。在fob、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传/传真方式向甲方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量、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日期。

  第十条 料件耗用

  在加工装配过程中的料件耗用率为_________%。料件耗用率低于_________%,甲方将免费补充提供已耗用的料件。如料件耗用率超过_________%,乙方将承担补充耗用料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甲方交给乙方的原材料和用此生产的产品所有权、原材料或产品丢失的或损坏的风险,全部归甲方。不过,从乙方收到运来的材料起至交付产品给甲方时止,乙方经甲方同意,用甲方的费用,在保险公司就货物的各种损坏、毁灭和丢失购买的全值保险,甲方应为此保险的收益人。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2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第十三条 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 合同修改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对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成立。

  第十六条 文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