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教育”与“监督”需同时发力

2017-09-10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四次全会上指出,坚持从严治党,就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教育”要再加强,“监督”要更严格。

  一要突出党性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法律法规再健全、体系再完备,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党员干部一旦在德上出问题,必然纲纪松弛、法令不行。突出党性教育,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党课与德育理念的有机融合。既要注重国史党史的理论授课,也要讲解党纪法规的红线底线;既要分析党性修养的外在表现,也要回归道德品质的本性源头;既要发挥学者讲师的专业所长,也要引导党员干部的自由讨论,不断激发老党员、老干部带动年轻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带动普通党员干部牢记服务宗旨,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的真挚情感和内在动力,切实在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上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二要突出纪律监督,常察与严处相结合。“奢靡之始,危亡之渐。”“道私者乱,道法者治。”王岐山强调,入了党,就意味着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受到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流于形式。既要对国家公务人员严格要求,也要对基层党员干部从严监督;既要通过定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也要采取定期走访谈话考察;既要注重来电来信来访线索核查监督,也要经常主动进行法纪法规遵守情况专项督察;既要谨防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行为,也要关注普通党员干部“漠视群众”现象;既要充分利用监督手段和措施“常监督、严监督”,也要严格纪律处分和司法运用“真查处、硬查处”,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三要突出氛围营造,正面与反面相结合。“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要源源不断地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喉舌作用,注重不断发掘宣传像郭明义、宋福如、李修雄、马俊欣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优秀共产党员,以其先进事迹正面示范、影响带动其他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忠诚于党、实干为民。要以反面事例开展警示教育,真正从那些以权谋私、违纪违法、害人害己的行为中触及灵魂深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引导共产党员要经常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的“四面镜子”,扎实履职、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为民服务,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好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