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范本(手机美容保护膜系统购销)

2017-07-22

  购销合同范本(手机美容保护膜系统购销)

  甲方(供应商):

  乙方(购买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手机美容保护贴系统”设备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购销方式:

  一、甲方提供生产用具、器材、产品及技术服务予乙方,乙方购买甲方的设备后,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允许下,严禁回销往香港、澳门及国内市场。

  二、首次订购产品 ( 另见附表:包膜材料及工具表 )

  加盟费为人民币30,000元,由双方确认共同签订合约当日,乙方先付50%(即人民币15,000.00元整)作付运订金,有关包膜材料及工具甲方须於十五个工作天内交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系统运作正常后,乙方需即时清付总额余数(人民币15,000元整),收款后甲方发回电子收据。

  日后如需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则每月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整(签约日起首两个月免费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由第三个月起七日内缴付费用予甲方提供之银行账户)。而技术支援费必须以六个月为单位,一次性缴付合共人民币1,800元予甲方,期满后乙方可考虑继续或不接受甲方之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授予经营权──甲方只允许乙方进行单店经营(如需授权专利连锁加盟,於后页备注附加条款共商签订),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加干涉及参与。

  2. 培训──由乙方交付订金日起,甲方给与乙方人员培训为期14个工作天(包括组装器材、使用、一般维修、软件使用、技术培训等),住宿及膳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甲方支持,甲方将视情况代为安排(以合同最终确定为准)。培训内容见附表(手机美容及招客技术培训课程)。

  3. 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

  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至有效合同期内,硬件部份由生产厂商提供特约维修(打印机除外) ,软件部份包括手机外形及图库更新,於缴付费用后当月更新,乙方提出维护(更换)申请,并将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或零件寄经甲方,甲方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寄出维护(更换)之设备予乙方,硬件维修期为一年(非人为损坏)超出日可代为向厂方报价维修。

  4. 作业工具和耗材

  乙方可自行添置作业工具和耗材,唯手机的保护膜必须向甲方购买,否则因不当使用耗材而引致打印机损坏,甲方恕不负责维修。

  5. 保密协议

  为维护甲乙双方及加盟商户之利益,乙方及其人员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之需要外,不可将甲方任何部份内容透露给他人、其它公司或团体,乙方须承认这个经营系统的任何部份的机密性属於甲方的专利。

  6. 付运方式

  甲方会在付运前,乙方在场的情况下检查所有器材工具齐备无误,才交予乙方,乙方须自行负责所有工具器材的搬运和安全,及器材的组装。

  7. 额外技术支援

  因涉及支援内容可能很广泛,须另议。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注:此合同为未修订初稿,日后以完全修订版为准。

  甲方:、(公司盖印) 乙方:(公司盖印)

  公司代表:(签署) 公司代表:(签署)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购销合同的注意事项

  1、产品数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的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

  2、产品质量要求和包装质量要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3、产品的价格,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4、交(提)贷期限要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应在事先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