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人才投入机制研究报告

  (一)建立人才投入基金筹措机制

  在人才投入筹措上,要建立起政府投入为导向、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资助为补充的投入机制。要依靠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式来保证人才投入的不断增长。

  一是政府设立。市政府要设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专项基金,以国家引智专项经费为基础,地方政府每年从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再从企业税收返还中提取一部分设立人才投入基金,按照受益比例关系,合理投入,像滚雪球的发展方式,不断投入不断发展,并根据财力的增长逐年有所提高。

  二是单位自筹。各单位每年要从本单位的经费中安排一部分人才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培养本部门本单位的人才,积极引进外来人才,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特别是对那些拔尖人才工作所需资金,要做到不“断炊”、有丰余。对人才工作所需的专项科研经费不足的,可以向政府人才基金申请补助。

  三是企业提取。企业要从每年实现的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科研项目开发及奖励等。不断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创造新的企业文化。

  四是社会筹措。不断优化社会环境,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和人才投入的基础性配置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企业财团、个人参与人才投入,也可通过发行彩票等社会募捐形式筹集人才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人”。

  五是争取外援。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通过项目开展、事业发展凝聚人才、引进人才,用足用活人才、智力引进政策,实现人才合理流动、人才资源共享。整合对各部门掌握的专项资金,要安排一定数额专门用于人才投入,集中使用,形成合力。要理顺资金投入渠道,防止重复投入,使人才资金投入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建立人才投入激励机制

  明确规定人才激励重点。一是改善人才生活、工作条件的;二是注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的奖励;三是支持人才出市或出国深造及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四是对那些引进、使用人才有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五是注重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流动站、留学生创业园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人才平台的建设,改善人才工作环境;六是加强人才市场的建设。通过加大对人才市场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尽快建立与全市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相适应的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手段先进的全市人才市场体系。七是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建立激励机制,  通过加强部门协调,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补助、信贷贴息、融资担保等手段,为社会力量投资人才公益事业创造良好环境。建立重视人才公益事业投资者利益补偿机制,企业捐款和投资人才公益事业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减免政策,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人才公益事业可以冲抵营业税、所得税。建立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人才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低息、贴息贷款以及政府赎买制度。

  规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制定人力资本参与分红的实施办法,切实推行专业技术人员以技术、专利和管理才能等人才资本入股,以技术股、专利股、管理股参与分红。拉开工资档次,按贡献大小给予人才高工资、高奖金和其他优厚待遇,实行优才优薪、高才高薪、特才特薪。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与业绩挂钩的拔尖人才年薪制,真正做到一流人才,一流贡献,一流报酬。

  引导企事业单位制订采取形式多样的激励措施,积极鼓励科技人员投入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设立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技术革新和组织创新活动的改革者。对将创新成果运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重大效益的要重奖,激发人才的创新精神和努力进取精神。

  (三) 建立人才投入财政预算机制

  当前中国整个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甚至预算科目的设置,尚未与国际通行的政府财政统计账户接轨,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框架。从《中国统计年鉴》刊出的政府支出项目看,11个项目中,几乎1/3是涉及经济建设类的,而公共财政理论认为真正应该由政府做的项目却很笼统,如人才投入分散在其他很多项目中,使得预算不具有硬约束性,不利于统计比较。同时不利于公众、媒体和人大等机构的有效监督,因此,在财政预算体制上,将人才经费单列,加大透明度。

  中央、省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人才投入资金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较大,专项转移支付比重较小。建议在人才投入的转移支付方式上,加大专项转移支付,适当减少一般性转移。  

  (四)建立人才投入专家评审机制

  在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上,要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公示制度、投入绩效考评制度。各地区、各部门每年对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布,实行绩效考评,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建立人才投入保障机制。

  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制度,为推进人才工作深入发展提供保障。建立高级专家和市级优秀人才财政或用人单位补充投保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可为业绩突出的人才投保,增加投保险种,提高保费标准,从而更好地创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爱惜人才、关心人才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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