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个人为官不为自查报告

2018-08-13

  一、整治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工作会议精神及区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以重点整治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监管不力等“为官不为”行为和违规决策、错误履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为官乱为”行为为抓手。通过教育、自查、整改、建章立制等环节,着力解决当前我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中可能存在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聚焦到干事创业、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上来,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为官不为”整治重点:

  1、敷衍塞责。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任务不贯彻不落实;害怕承担责任,存在畏难情绪,消极抵制,不能主动作为,在职权范围内应当决策决定而不决策决定的;对举报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的;工作只部署,不落实、不督查,当“甩手掌柜”、“二传手”的。

  2.纪律松弛。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手机游戏、炒股等问题。

  3.推诿扯皮。工作中凡事先应承,迟迟不落实,总找理由拖;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回走,出现难题就上交;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先例的不肯干;干不成事,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剪裁等问题。

  4.庸懒散拖。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上能力不强、又不加强学习,工作上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等问题。

  5.监管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致使发生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滋生蔓延;领导干部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科室(单位)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行政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为官乱为”整治重点:

  1.违规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

  2.错误履职。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决议、

  命令;错误处理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违反行业禁令;超越职责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或者违反自由载量权分档量化等规

  定作出行政决定。

  3.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设定审批项目、增加审批环节或者前置条件;违法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实施或者强令、授意他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或者纵容、包庇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

  4.以权谋私。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有利益往来单位或个人安排消费、报销费用;借工作之便为亲属、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5.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津贴补贴;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四、整治措施

  (一)落实岗位职责。将落实岗位职责,明晰岗位工作人员职、责、权,作为提升全局人员的主动作为和创新意识,防止乱作为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定岗定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相应权力,做到岗位明确、职权到人。二是主动公开。各单位要利用公示栏,将全体干部职工岗位职责、权力进行公示,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监督。各单位(科室)3月底前将单位内部定岗定员情况上报局办公室。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时间进度安排:XX年3月底完成

  (二)完善考核奖惩。建立健全与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相挂钩的年度目标考评制度,量化相关指标,强化对单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多层次、多维度的考核评估;完善党员干部民主评议机制,科学研判党员干部的业绩,并将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能者上、庸者让、懒者下的奖惩机制。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时间进度安排:XX年3月底完善相关制度并长期坚持

  (三)推进权力公开。一是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规范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法定职能和权限,完善权力清单,明晰权力事项;二是做好权力承接工作。按照上级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相关制度、流程,做好承接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健全权力公开。利用局门户网站,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通过公开权力清单、办事流程、投诉电话,扩大服务对象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度。

  牵头科室:区水政大队

  时间进度安排:XX年3月底完善相关制度并长期坚持

  (四)坚持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局党委议事规则,凡是涉及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人事任免、调动和处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决策前充分沟通酝酿,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坚决杜绝“一言堂”;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建立健全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时间进度安排:XX年3月底完善相关制度并长期坚持

  (五)严管工作作风。不定期的对系统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开展督查暗访,坚持每月发一期督查通报,严格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处理一起,狠刹“顶风违纪”。

  牵头科室:局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长期坚持

  五、方法步骤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工作,从XX年2月开始,到XX年10月完成,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以专题会议形式,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实施意见》和局整治工作方案,各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参加所分管科室(单位)会议,并指导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参与整治活动。

  时间进度安排:XX年3月上旬完成

  (二)自查自纠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整治的重点内容,认真查找本科室、本单位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填写自查

  自纠情况登记表。问题查摆过程中,要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问题的查摆要客观真实,不漏查瞒报、不搞选择、不打埋伏。各科室、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报局办公室。

  时间进度安排:XX年3月完成

  (三)整改落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整改的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时间进度安排:XX年4月完成

  (四)建章立制

  局机关各科室、各属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要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强化各科室、各单位干部作风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人见事、取得实效。

  时间进度安排:XX年6月完成

  六、组织领导

  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是局党委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活动,为切实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局成立“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活动的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为”专项整治工作,把这项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抓好落实,同时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自身在“两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科室、各单位要及时转入长效管理状态。

  (二)精心组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重大工作、重要事项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具体工作、具体事项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方案的安排有序推进,确保各阶段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搞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监督。局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把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淮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格做到执纪必严、有违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