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卷五景帝纪第五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不受献,罪人不帑,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这舞,以明休德。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制曰“可”。

  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治、所行、所将,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没入臧县官。吏迁徙、兔、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

  秋,与匈奴和亲。

  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论恢说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阳王宫正殿灾。

  吴王濞、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亚夫、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

  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自杀。

  夏六月,诏曰:“乃者吴王濞等为逆,起兵相胁,诖误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已灭,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续元王后。立皇子端为胶西王,胜为中山王。赐民爵一级。

  四年春,复置诸关用传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荣为皇太子,彻为胶东王。

  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七月,临江王阏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

  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

  遣公主嫁匈奴单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后薄氏废。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春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

  二月,罢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孙子为列侯。

  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王薨,遣光禄大夫吊襚、祠、赗,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其葬,国得发民挽丧、穿、复土,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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