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孝顺皇帝纪上卷第十八

 

  永建元年(丙寅、一二六)
  春正月甲寅,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笃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五石;贞妇帛,人三匹。
  辛未,皇太后阎氏崩。

  辛巳,太傅冯石、太尉刘喜以阿党权〔贵〕(臣)免〔一〕,司徒李郃以疾疫策罢。

〔一〕 黄本无“臣”字,“臣”系蒋氏所加。按范书顺帝纪注引东观记作“以阿党权贵” ,故据以补“贵”字。

  二月甲申,葬安思阎皇后。

  丙戌,太常桓焉为太傅,大鸿胪朱宠为太尉,长乐少府朱伥为司徒。凡三公居位或不书,史失之也。封尚书郭镇为定颠侯。

  是时司隶校尉虞诩纠正邪枉,无所回避。中常侍张防等专权纵肆,诩奏免之。防遂谮诉诩等作威福〔一〕,帝怒,下诩狱。浮阳侯孙程、祝阿侯张贤等知诩以忠获罪,乃相率请诩,上引见之,程贤曰:“陛下始与臣等造事之时,常疾奸臣,知其倾国。今即位而自为,何以非先帝乎!司隶校尉虞诩为陛下尽忠,无所回避,反拘系;常侍张防赃罪明正,陷构忠良。今星守羽林,其占宫中有奸臣,宜急出诩,收防送狱,以塞天变。” 时防直上后,程叱防曰:“奸臣张防,何不下殿!”即趋东厢。上召问诸尚书,尚书贾服素与防善〔二〕,遂讽尚书奏诩,会赦,以赎罪免死〔三〕。

〔一〕 书洪范曰:“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二〕 范书虞诩传作“贾朗”。

〔三〕 范书虞诩传作“诩坐论输左校”。又曰:“诩子顗与门生百余人,举幡候中常侍高梵车,叩头流血,诉言枉状。梵乃入言之,防坐徙边,贾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诩。”

  秋九月,有司奏:“浮阳侯孙程、祝阿侯张贤为司隶校尉虞诩诃叱左右〔一〕,谤讪大臣,妄造不祥,干乱悖逆。王国等皆与程党,久留京师,益其骄溢。” 诏免程等,徙为都梁侯。程怨恨,封还印绶,更封为宜城侯。

〔一〕 “诩”原误作“翻”,迳改之。

  冬十月辛巳,天下囚减死一等徙戍边,亡命赎罪各有差。

  丁亥,司徒朱伥以疾疫罢〔一〕,司空陶敦有罪免。光禄勋许敬为司徒,廷尉张皓为司空。

〔一〕 范书顺帝纪作永建二年七月壬午罢。按风俗通义卷五十反篇:“司徒朱伥,以年老为司隶虞诩所奏耳目不聪明,见掾属大怒,曰‘颠而不扶。焉用彼相!君劳臣辱,何用为!’”恐当以袁纪为是。

  甲辰,诏曰:“朕以不德,统承大业,虐气流行,厉疾为灾,重以水潦,秋稼漂没,每州郡所出,恻然自刻。其令当输今年租者,一切勿责。”

二年(丁卯、一二七)
  春二月,鲜卑寇辽东。
  二月戊申,诏征南阳樊英、江夏黄琼、会稽贺纯、广汉杨厚。

  英字季齐,南阳鲁阳人也。隐居教授,受业者自四方至。安帝时,博士、公车征皆不至,及于是时,又固辞疾笃,乃诏郡县礼致之。英既至,天子为设坛席〔一〕,延问得失,拜五官中郎将。遂称疾笃,赐告归,复追下诏以光禄大夫,居在所县赐谷千斛,常以八月存问高年,时致羊酒如前世故事〔二〕。英辞让不受,有诏喻旨勿听。

〔一〕 按因英善风角、星算、河洛七纬、推步灾异,帝遂于席前设坛,故称坛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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