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哀宗上

  哀宗讳守绪,初讳守礼,又讳宁甲速,宣宗第三子。母曰明惠皇后王氏,赐姓温敦氏,仁圣皇后之女兄也。承安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生于翼邸,仁圣无子,养为己子。泰和中,授金紫光禄大夫。宣宗登极,进封遂王,授秘书监,改枢密使。贞祐初,庄献太子守忠薨,立皇孙铿为皇太孙,寻又薨。四年正月己卯,立守礼为皇太子,仍控制枢密院事,诏略曰:“子以母贵,遂王守礼地邻冢嫡,庆集元妃,立为皇太子,其典礼有司条具以闻。”四月甲午,用太子少保张行信言,更赐名守绪。元光二年十二月庚寅,宣宗崩。辛卯,奉遗诏即皇帝位于柩前。壬辰,诏大赦,略曰:“朕述先帝之遗意,有便于时欲行而未及者,悉奉而行之。国家已有定制,有司往往以情破法,使人罔遭刑宪,今后有本条而不遵者,以故入人罪罪之。草泽士庶,许令直言军国利害,虽涉讥讽无可采取者,并不坐罪。”

  正大元年春正月戊戌朔,诏改元正大。庚子,上居庐,百官始奏事。秘书监、权吏部侍郎蒲察合住改恒州刺史,左司员外郎泥旁古华山同知桢州军州事,逐二奸臣,大夫士相贺。邠州节度使移剌术纳阿卜贡白兔,诏曰:“得贤臣辅佐,年谷丰登,此上瑞也,焉事此为。令有司给道里费,从之本土。礼部其遍谕四方,使知朕意。”丁巳,诏朝臣议修复河中府。礼部尚书赵秉文、太常卿杨云翼等言,陕西民方疲敝,未堪力役。遂止。戊午,上始视朝。大司农、守汝州防御使李蹊为太常卿,权参知政事。平章政事荆王守纯罢,判睦亲府。参知政事仆散五斤罢,充大行山陵使。尊皇后温敦氏、元妃温敦氏皆为皇太后,号其宫一曰仁圣,一曰慈圣。百官入贺于隆德殿。是日,大风飘端门瓦。赤盏合喜权枢密副使。有男子服麻衣,望承天门且笑且哭。诘之,则曰:“吾笑,笑将相无人;吾哭,哭金国将亡。”群臣请置重典,上持不可,曰:“近诏草泽诸人直言,虽涉讥讪不坐。”法司唯以君门非笑哭之所,重杖而遣之。南阳民布陈谋反,伏诛。

  三月,荧惑犯左执法。戊申,奉安宣宗御容于孝严寺。辛亥,丞相高汝砺薨。癸丑,葬宣宗于德陵。甲寅。起复邠州节度使致仕张行信为尚书左丞。以延安帅臣完颜合达战御有功,授金虎符,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事于京兆,兼统河东两路。夏四月癸酉,宣宗祔庙,大赦中外。荧惑犯右执法。

  五月戊戌,平章政事把胡鲁薨。癸卯,枢密副使完颜赛不为平章政事,权参知政事石盏尉忻为尚书右丞,太常卿李蹊为翰林承旨,仍权参政。甲辰,赐策论进士孛术论长河以下十余人及第,经义进士张介以下五人及第。戊申,赐词赋进士王鹗以下五十人及第。诏刑部,登闻检、鼓院,毋销闭防护,听有冤者陈诉。

  六月甲戌,宰执请击鞠,上以心丧不许,辛卯,立妃徒单氏为皇后。遣枢密判官移剌蒲阿率兵至光州,榜谕宋界军民更不南伐。秋七月己亥,诏谕百官各勤乃职。癸卯,补修大乐。

  九月,枢密判官移剌蒲阿复泽、潞、获马千疋。冬十月戊午,夏国遣使来修好。

  十二月乙巳,恒州刺史蒲察合住有罪,伏诛。甲寅,宣宗小祥,烧饭于德陵。改定辟举县令法,以六事课县令。京东、西、南,陕西设大司农司,兼采访公事,京师大司农总之。左丞张行信言:“先帝诏国内,刑不上大夫,治以廉耻。丞相高琪所定职官犯罪的决百余条,乞改依旧制。”上不欲彰先帝之过,略施行之。

  二年春正月甲申,有黄黑之昆。夏四月辛卯朔,恒山公武仙自真定府来奔。起复平章政事致仕莘国公胥鼎为平章政事,行省事于卫州,进封英国公。甲午,以京畿旱,遣使虑囚。钧、许州大雨雹。丁酉,宿、郑州雨伤麦。

  五月丁丑,以旱甚责己,避正殿,减常膳,赦罪。苏椿自大名来奔,诏置椿许州。秋七月,都水蒲察毛花辇杀人,免死除名。

  八月,巩州元帅田瑞反,行省军围之,其母弟十哥杀瑞出降,赦其罪,以为泾州节度使,世袭猛安。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