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卷二十四 志第十四

  ◎职官

  《书》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所以奖导民萌,裁成庶政。《易》曰:"天垂象,圣人则之。"执法在南宫之右,上相处端门之外,而鸟龙居位,云火垂名,前史详之,其以尚矣。黄帝置三公之秩,以亲黎元,少昊配九扈之名,以为农正,命重黎于天地,诏融冥于水火,则可得而言焉。伊尹曰:"三公调阴阳,九卿通寒暑,大夫知人事,列士去其私。"而成汤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为之,凡厥枢会,仰承君命。总及周武下车,成康垂则,六卿分职,二公弘化,咸树司存,各题标准,苟非其道,人弗虚荣。贻厥孙谋,其固本也如此。及秦变周官,汉遵嬴旧,或随时适用,或因务迁革,霸王之典,义在于斯,既获厥安,所谓得其时制者也。四征兴于汉代,四安起于魏初,四镇通于柔远,四平止于丧乱,其渡辽、凌江,轻车、强弩,式扬遐外,用表攻伐,兴而复毁,厥号弥繁。及当涂得志,克平诸夏,初有军师祭酒,参掌戎律。建安十三年,罢汉台司,更置丞相,而以曹公居之,用兼端揆。孙吴、刘蜀,多依汉制,虽复临时命氏,而无忝旧章。世祖武皇帝即位之初,以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司马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世所谓八公同辰,攀云附翼者也。若乃成乎栋宇,非一枝之势;处乎经纶,称万夫之敌。或牵羊以叶于梦,或垂钓以申其道,或空桑以献其术,或操版以启其心。卧龙飞鸿,方金拟璧,秦奚、郑产,楚材晋用,斯亦曩时之良具,其又昭彰者焉。宣王既诛曹爽,政由己出,网罗英俊,以备天官。及兰卿受羁,贵公显戮,虽复策名魏氏,而乃心皇晋。及文王纂业,初启晋台,始置二卫,有前驱养由之弩;及设三部,有熊渠佽飞之众。是以武帝龙飞,乘兹奋翼,犹武王以周之十乱而理殷民者也。是以泰始尽于太康,乔柯茂叶,来居斯位;自太兴讫于建元,南金北铣,用处兹秩。虽未拟乎夔拊龙言,天工人代,亦庶几乎任官惟贤,莅事惟能者也。

  丞相、相国,并秦官也。晋受魏禅,并不置,自惠帝之后,省置无恒。为之者,赵王伦、梁王肜、成都王颖、南阳王保、王敦、王导之徒,皆非复寻常人臣之职。

  太宰、太傅、太保,周之三公官也。魏初唯置太傅,以钟繇为之,末年又置太保,以郑冲为之。晋初以景帝讳故,又采《周官》官名,置太宰以代太师之任,秩增三司,与太傅太保皆为上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无其人则阙。以安平献王孚居之。自渡江以后,其名不替,而居之者甚寡。

  太尉、司徒、司空,并古官也。自汉历魏,置以为三公。及晋受命,迄江左,其官相承不替。

  大司马,古官也。汉制以冠大将军、骠骑、车骑之上,以代太尉之职,故恒与太尉迭置,不并列。及魏有太尉,而大司马、大将军各自为官,位在三司上。晋受魏禅,因其制,以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阳王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唯无丞相焉。自义阳王望为大司马之后,定令如旧,在三司上。

  大将军,古官也。汉武帝置,冠以大司马名,为崇重之职。及汉东京,大将军不常置,为之者皆擅朝权。至景帝为大将军,亦受非常之任。后以叔父孚为太尉,奏改大将军在太尉下。及晋受命,犹依其制,位次三司下,后复旧,在三司上。太康元年,琅邪王伷迁大将军,复制在三司下,伷薨后如旧。

  开府仪同三司,汉官也。殇帝延平元年,郑骘为车骑将军,仪同三司;仪同之名,始自此也。及魏黄权以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之名,起于此也。

  骠骑、车骑、卫将军、伏波、抚军、都护、镇军、中军、四征、四镇、龙骧、典军、上军、辅国等大将军,左右光禄、光禄三大夫,开府者皆为位从公。

  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开府位从公者为文官公,冠进贤三梁,黑介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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