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暨“三纪”教育培训班讲话稿

2018-05-20

  二、严格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此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管委会党组织和各单位战斗堡垒作用。有些单位和党组织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认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认为各单位是抓“实际工作”的,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虚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有的认为党组织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只“挂帅”,不“出征”;有的只重视自己的行政职务,而不在意自己的党内身份,一定程度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结底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明确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目的是强化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管委会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主动担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管委会领导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二)选好用好干部,筑牢反腐倡廉组织基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选好干部、用好干部是关键。用好干部,可以促进园区风清气正;用错干部,就会导致园区歪风邪气滋长。一方面,要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重德才、重实干、重业绩,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来选拔干部,把有才干、有谋略、有担当且务实清廉的干部用到重要岗位上来,为改革发展注入新生力量,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另一方面,要管好监督好干部。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从严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监督干部,引导他们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意识,勤于学习,精于实践,不仅担得起园区建设发展的重任,也经得起各种风险和诱惑的考验。另外,还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要建立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制度,打破大锅饭的思想,坚决纠正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陋习,要充分调动所有员工工作积极性,在园区打造一支“招之既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干部队伍。

  (三)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要注重从源头抓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作风问题抓起,规范权力运行,确保科学用权、阳光用权、公正用权。一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强化制约,对权力进行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办事流程,重点抓好关键环节的审核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和制度建设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强化监督,将党内监督同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监督网络。今年开始,我委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要细化完善园区各项制度规定,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扎紧制度笼子,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加大纠风治乱力度。管委会领导和各级单位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转变"四风"。要加强作风建设,下大力气解决“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衙门作风和吃拿卡要行为。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整改,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四是建立述职述廉制度。各单位“一把手”每年度要向管委会党委述职述廉,详细汇报一年来本人及本单位思想、作风、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管委会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亲自听取汇报,管委会将各单位述职述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和评优评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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