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例文:群众利益无小事

2018-10-24

  敬爱的党组织:

  治安局户政管理处同志是一名普通民警,也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他在去年一次值班时,主动热情地帮助协调解决了四川省成都市一名下岗女工户籍迁移问题。这位与同志素昧平生的群众为此特地给周部长寄来了一封感谢信。面对这封字里行间充满着真挚情谊的来信,同志在感动之余地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部直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以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从小事入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做好各项工作。

  当我看到一名下岗女工这纸短情长的来信,感受到群众沉甸甸的信任与真情,内心十分激动。这名群众需要办理的仅仅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户口迁移,而我只是履行职责做了解答和协调,没有想到群众却给予我如此深厚的感激之情。但在激动之余,我也倍感愧疚,因为这本来就是我的职责所在,就是我的份内之事,面对这样的称赞受之有愧,面对群众的期望和真情,自己的工作还有很多的不足。

  记得有一位学者在谈到户口的时候,作了这样一个概括:中国第一证件。的确,在当代中国,人们无论是从衣食住行到生儿育女,还是从求学谋职到政治参与,都或多或少地受户口因素的制约。户口问题已经成为了老百姓关心的一个焦点。在日常工作中,我处常常会接到群众的户口咨询或是求助来信。一封来信对我们来说可能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如果具体到某个群众,那就是一件大事。因此,尽管有的时候工作压力很大、工作任务很重,但是每当我收到群众的求助来信从字里行间读到他们内心中的那份焦虑、那份期盼时,我就会深深地体会到自己肩上的责任,也激励着自己踏踏实实对待每一项工作,认认真真地去处理每一封群众来信,竭尽所能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户口难题。

  总书记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做为部机关的一名干部,自己的言行举止代表着公安机关的工作,人民警察的作风,甚至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孔繁森、郑培民等一大批党的好干部之所以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就是因为他们做到了“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任长霞的事迹为什么能感动千千万万人,就在于她坚持执法为民、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为民爱民,用满腔热血实践了她“还老百姓公道,是人生最大的追求”的诺言。的确,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份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中的份量就有多重;我们对群众的感情有多深,群众对我们的感情就有多深。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环境如何变化,只要我们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群众,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我们就能无愧于人民警察的称号,也就能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虽然我还不是一名共产党员,但是站在火红的党旗下宣誓,投入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的事业,成为一名光荣而神圣的共产党员是我的理想和追求。目前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我更加深刻地理解和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人民警察代表着荣誉更代表着责任和使命。要无愧于这个称号首先就要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是踏踏实实为人民谋福利的内在动力,也是共产党员与人民群众心连心的牢固纽带。应该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现代社会,信息沟通的渠道增多了,但与人民群众的接触不能少,为民务实的作风不能变。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具体的、实在的,不是空洞的、抽象的。它需要通过每一名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个个实际行动来落实,一件件具体事情来体现。共产党员就应该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作为第一目标,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当务之急。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这奖那奖不如群众的夸奖”。作为部机关的一名普通干部,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从认真处理每一封群众来信做起,从每一件具体的小事做起,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一分一秒、一时一事中忠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在坚定理想信念的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前行。当前,正值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之机,我要积极投入学习教育活动中去,向任长霞同志和许许多多身边的优秀党员学习,以实际行动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的考察和考验。

  汇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