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无偿献血倡议书

2017-04-26

  无偿献血倡议书

  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高尚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多年来,全县无偿献血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

  科学告诉我们:献血无损健康,只需爱心和勇气。正常人每次献200-400毫升血液,仅占人体血液总量的5%。间隔半年以上献一次血,不但无损健康,相反还可以刺激人体的造血功能,促进血细胞的新陈代谢,对身体有利无害。

  目前,全市临床供血处于紧张状态,为保障我县医疗用血,让更多的患者点燃生命的希望,永德县卫生局、永德县红十字会呼吁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奉献一份爱心,让我们以关爱社会、关爱他人的精神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我们坚信:爱心存在于每一个人胸间,在他人需要时,我们可以无私奉献!为爱捋袖,伸出我们的双手,以参加无偿献血的方式挽救那些宝贵的生命!让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携手托起生命的绿舟!愿生命长久!让真爱永存!

  献血时间:

  献血地点:

  联系电话:

  关于组织机关干警开展无偿献血的倡议书

  机关全体干警: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社会公益事业和爱心工程。无偿献血工作只有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能得以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确保医疗用血的需求和安全。科学研究证明,流动在我们人体的血液具有旺盛的再生能力,每次献出200—400毫升血液,仅占人体血液总量的5%—10%,将在短时间内及时补充。所以定期献血,不但无损健康,相反可以增进血细胞新陈代谢,更加有益于身心健康,还能起到降血脂、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及癌症的作用。

  根据xx省用血偿还的相关规定:无偿献血者本人凭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和医院用血发票,可无偿报销献血量两倍的费用。配偶、直系亲属用血时,可凭用血发票、用血者和献血者双方身份证及二者关系证明,报销献血量一半的费用。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本人享受无限量用血报销待遇。

  捐献一次热血,挽救一个生命。今年,是雷锋同志牺牲50周年,也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在春风送暖的三月,我们向全院干警尤其是青年党团员发出倡议,伸出手臂,挽起衣袖,通过无偿献血展示新时期人民检察官无私奉献的动人风采,用我们的“举手之劳”挽救病床上垂危的生命,用我们的热血谱写学雷锋活动的新篇章。

  政府机关无偿献血倡议书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一项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家庭幸福安康的民生工程,更是一座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近日,由于驻长高校陆续放假、临床用血量加大以及天气寒冷等原因,我市出现了血源短缺、血液库存量骤然下降的紧急状况。为了保证临床上急需血液救助的患者能够及时输注,保障全市人民健康,我代表市政府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体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和员工发出倡议:让我们伸出手臂,自愿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为保证我市临床急诊急救用血贡献力量。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的崇高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疾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更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中华民族团结互助传统美德的完美诠释。《献血法》实施九年来,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经历了从有偿献血、义务献血、政府指献血到自愿无偿献血的转变过程,参加无偿献血人次累计已达到50余万,基本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确保血液供应,保证血液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我们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也关系到我们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这项工作开展的好坏,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体现着执政党和作为人民公仆的机关干部对百姓生活的关爱!《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为此,希望各级机关公务人员能够在血源紧缺的特殊时期,率先垂范,积极带头。

  开展无偿献血是保障血液安全、维护百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法律赋予政府及各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各机关团体、社会各界人士都能积极参与、关注无偿献血事业,每一名健康适龄机关干部都能自觉自愿地加入无偿献血者的行列,为确保整个长春地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政府献血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