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厅使用承诺书

  本人负责年月日活动相关事项,并承诺在使用大学生活动厅时做到下列事项:

  1.活动开始前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全体参加活动的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宣讲安全注意事项,明确遇有火灾等紧急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措施和疏散要求。遇有火灾等紧急突发事件,立刻上报学校安保处,并按预定方案,迅速指挥全体人员从安全门迅速撤离现场。

  2.活动进行前,与管理人员共同做好设备(包括音响、话筒、灯光、舞台)检查工作,确认设备使用前完好。

  3.活动开始前,对参加活动的人员及负责舞台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参加活动的人员完全了解济宁学院大学生活动厅管理规定及活动厅使用注意事项,并能正确使用活动厅。

  4.活动时有专人负责维持场内秩序,入场和散场时,防止拥挤打闹现象。

  5.活动结束后,指定专人与管理人员共同做好设备(包括音响、话筒、灯光、舞台)的检查工作。如有因使用单位人为原因造成的设施损坏,由管理员立即进行登记确认,活动负责人及设备损坏人签名。活动负责人及时上报所在单位负责人,两日内向校团委提出维修或赔偿方案,经团委审核后,请专家鉴定,视损坏程度责成负责单位限期进行维修或赔偿。如推辞不办,校团委有权按照管理规定禁止该单位任何活动使用活动厅。

  6.本《大学生活动厅使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校团委保存,一份由举办单位负责人持有。

  使用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