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的承诺书

  范文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努力做到“七个立即”。即:

  1.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

  2.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

  3.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

  4.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

  5.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立即修复;

  6.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

  7.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止出租。

  以上系我校做出的保证,我校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校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范文二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营业期间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四、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五、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七、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场所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十、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营业。

  本场所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