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服务的承诺书

2019-02-11

  范文一

  分管工作

  协助县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受县委书记委托处理党委有关事宜和负责有关工作。负责县委统战部和县委党校全面工作。分管农村工作和县委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承诺内容:

  一、严守政治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定,维护县委班子团结。

  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客观规律和科学态度谋发展、办事业,做到不主观武断,不盲目攀比,不违反规定决策。

  三、自觉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做到清正、廉洁、务实。

  四、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六、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七、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八、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九、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一、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十二、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承诺人:

  范文二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便于全县干部群众对我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52个不准”和县委“五个不许”等各项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二、严于律已,拒收钱物。不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和利益。清廉为官,老实做人,扎实做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铺张浪费。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滥用职权。重大事项、大额度资金开支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决维护班子和队伍的团结和统一。

  四、廉洁自律,不谋私利。管好自己、管好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及亲朋好友谋取私利。

  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做好服务,紧紧围绕“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为主题,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两个务必”的要求,为实现把广南建成中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区、文山建设“新高地”的增长级、泛珠合作经济区的生态屏障、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壮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廉政建设要求,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严肃查处队伍中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抓好政法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建设。

  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请全县干部群众对我进行监督。

  承诺人:

  201x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