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的根本特征--党课思想汇报

2019-04-16

  敬爱的党组织:

  在最近的两次课上,陈和蒋xx老师为我们分别讲了党员权利的演变;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两个值得深思的课题。两位老师渊博的知识以及生动的授课方式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除了学到大量的知识信息外,还引起了我们对现实问题的思考,这样对引导我们培养理论结合实际的科学方法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陈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及收集的大量例子生动地为我们诠释党员的权利。党员的权利包括:(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这是在xx年才确定下来的。

  党员有义务是必须的,但是党员的权利也应得到保障,这样才有助于党的进步,使党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另外,党内民主也是一个必须要重视的话题。他关系着党的生存与发展,民主的推行是大势所趋。

  蒋xx老师对党内制度与党内纪律的知识的讲解更是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使知识与实际结合,有助于理论的融会贯通。党的组织制度包括:(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组织的有效形式是管理党的必修课,老师以苏共亡党的教训、国民党丢失政权的教训及中共90周年的对比为我们进一步阐释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党的纪律中:自觉的纪律,铁的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们党的纪律的根本特征。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领导制度,也是党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结果。贯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联系实际,树立团结协作意识、忠于组织、尊重原则,充分贯彻领悟党的理念,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标准。

  两节课的学习使我获益匪浅,希望能在实践中践行理论,学习更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