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2022-09-30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1

  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

  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 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2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

  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3

  有一些好书曾让我感动,有一些片段曾让我铭记,有一些深刻曾让我思索。《爱的教育》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飞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它的力量究竟有多大,竟使人们宁愿葬送自己的生命来挽救爱?带着这个问题,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长途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这一切的一切,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在这当中,我找到了答案。虽然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特殊,但真的让人觉得很温暖。爱比珍珠更宝贵,比糖果更甜蜜,比水晶更晶莹,比群星更璀璨,爱是一种感觉,是一种令人快乐,人人都想要而又用金钱买不到的感觉。爱能够将心中的恨化为勇气,它使你微笑地面对生活,使你倔强地反抗命运;它是还魂的仙草,给罪人新生;他是慈爱的母亲,唤浪子回头;它既是一种获得,又是一种牺牲。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命运不会让你白白付出,它会用人间最珍贵的爱来回报你。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为它无影无形,所以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成为了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如亲子之爱,如此平凡,但很多人都无法感觉到。安利科有一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为什么呢?我思考着。最简单的东西往往最容易忽略。人类是那么伟大,难道竟不习惯人间最平凡的亲情吗?《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是我们所比不上的,同时也是令人羡慕的。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就连我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引起了我深深的沉思。而面对现在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而不是为孩子的错误找理由,但为什么仍有父母溺爱自己的孩子呢?当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的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了《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同时这份心情,也将我在成长道路上碰到的痛恨,化为了战胜困难的勇气。这是我获得的意外收获。

  有时候,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常常会怨天尤人,就好像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一样,甚至抱怨这世上没有人爱自已,有的想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的抗议,这多可悲呀!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世界上最大的幸福就是坚信有人爱我们。”其实,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我们周围的一切,一定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人疼我、爱我、帮助我、我多幸福呀!当你能够感受那份极为普通的爱的时候,相信你一定不会吝惜付出你的爱心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是不是?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不是吗?在《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是这样但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甚至“消失”,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珍惜的。所以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从别的岁月里飘进我生命中的云朵,不再落下雨滴,也不再刮起风雪,只把那融入大自然的爱的色彩,挥洒于我蔚蓝的天空。四季的风吹动着岁月的风铃,奏响迷人的恋曲,如流星般划过天际,仿佛一首纯真的抒情诗、一支幽婉的小夜曲,荡漾在我心头。我感激上帝,谢谢他将我变成人类,这样我才有机会,体验爱的生活。

  朋友们、请你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全世界中。你会发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请乘上“爱”的小舟,走完属于你自己的爱的人生。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4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

  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

  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5

  ---《做最好的自己》

  一、 作者简介

  李开复,祖籍四川,1961年12月出生于中国台湾。11岁赴美求学,1988年获得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系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他所开发的世界上第一个“非特定人连续语音识别”系统,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1988年最重要的科学发明之一。而他开发的“奥赛罗”人机对弈系统,于1988年击败了曾获世界冠军的国际象棋大师。他还是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院士。

  二、 内容简介

  在这本书里的许多想法都是作者在过去的文章或信函中表达过的。而且,如果由职业作家来写本书,语言以及文字一定能更加流畅、更加生动。但是,作者自己总有一种提笔写作的冲动,因为作者相信自己在青年一代中有一定的影响力,作者希望能尽力帮助他们。

  作者深信,读者无法理解说教或难以产生共鸣的案例是不可能被读者接受的。在年轻人看来,发生在成功者身边的故事最值得学习和品味,最容易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如果说作者的写作还有某些特点可循的话,那就是,作者更倾向于用缜密的逻辑和真实的案例来阐释成功的秘诀。虽然这本书不是一本自传,但是在本书中,也有许多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有意思和价值的事情。

  三、读后感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是帮助他们实现成功的方向指引。书中运用很多的例子阐述了“成功同心圆”的理念,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在素质赢得成功,他们成功的经验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或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圆”来解释。

  书中写到:真诚坦白的人,才是值得信任的人,这句话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如果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须让他人看到,自己是一个非常真诚和坦白的人。一个人如果愿意把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坦白地暴露给对方,就能很容易地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书中告诉我们,表现真诚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个真诚的人,没有什么可以掩饰真心和诚意。一个虚伪的人假装真诚,很容易就会被看穿,因为没有诚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

  做到真诚坦白会赢得别人的信任,但这还只是针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如果能够进一步地从主观感情出发,真正做到真情流露,用自己的激情感染他人,或者用自己的感情打动他人,那么,不但会得到他人的信任,而且会真正与他人建立起沟通心灵的桥梁。

  做一个真实的人是需要勇气的,除此之外,最好还要有出色的判断力,以便在适当时机保护自己。一个人如果懂得同理心的重要性,而且足够真诚和坦白,那么,就会得到众人的信任,并在人际关系、团队合作和交流沟通方面取得成功。

  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三、读后感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是帮助他们实现成功的方向指引。书中运用很多的例子阐述了“成功同心圆”的理念,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在素质赢得成功,他们成功的经验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或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圆”来解释。

  书中写到:真诚坦白的人,才是值得信任的人,这句话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如果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须让他人看到,自己是一个非常真诚和坦白的人。一个人如果愿意把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坦白地暴露给对方,就能很容易地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书中告诉我们,表现真诚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个真诚的人,没有什么可以掩饰真心和诚意。一个虚伪的人假装真诚,很容易就会被看穿,因为没有诚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

  做到真诚坦白会赢得别人的信任,但这还只是针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如果能够进一步地从主观感情出发,真正做到真情流露,用自己的激情感染他人,或者用自己的感情打动他人,那么,不但会得到他人的信任,而且会真正与他人建立起沟通心灵的桥梁。

  做一个真实的人是需要勇气的,除此之外,最好还要有出色的判断力,以便在适当时机保护自己。一个人如果懂得同理心的重要性,而且足够真诚和坦白,那么,就会得到众人的信任,并在人际关系、团队合作和交流沟通方面取得成功。

  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6

  《圣经》中人们的信奉这一方面讲,我觉得圣经中人们对上帝耶和华的信奉和服从太过盲目了,从上面的几个例子中可以表现出来。他们对耶和华是完全的服从,在他们的心中上帝是完美的,他们不会对上帝产生置疑,也不容许其他人批判上帝。如果有人违背上帝,他们会尽一切力量去排除或铲除,是决不会让他阻碍主的命令的。其实这和我们中国的封建王朝一样,上至官员下至普通百姓都是服从天子的命令,不能有所违抗。只是《圣经》对于这些主,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当然,不是说“主”的存在不好,而是有些人却是假借主的名义,去散拨一些不实的言语,或者去达成自己的私欲,这样反而使得纷争越来越多。在圣经的故事中,有些斗争,完全就是本身的利益之争,根本违背了原本的意思。

  在《圣经旧约》的故事中,都是在讲述着各种各样的纷争,却没有教人为善,只是告诉人们如果没有照着耶和华的指示去做,就会有麻烦,等到耶稣的出现,才有提及以“爱”为出发点的去对待人 。大体说来,《旧约》中的耶和华是以色列人的民族神。他常被描绘成威严可怖、圣洁忌邪的军事统帅,准确的说是以色列的军事统帅,不时的大发烈怒,对以色列的子民以无情地惩罚。而耶稣的出现,从两个重要方面根本改变了上帝的形象:第一,使其身份从一个民族神转变成全人类的共同天父;第二,使其性情从令人敬畏变得仁慈可亲。虽说,这样可以让人去了解到人的黑暗一面。西方幸好有耶稣的出现,斗争才开始有了转变,要不现今的西方世界,应该更加的混乱吧!而耶稣在他那个时代,却被认定为是邪教,所以耶稣才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因为圣经长时间的传播中,很多的观念跟行为都已经有背离了它的原意。人们都会自己去解读着主的意思,感觉上,自己本身就是主一般。所以很多的君主,为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而去找借口去谋害一个人, 他们把自己认定有主那样的权力,可以杀害不服从的人。 所以有时信仰会影响到人们的判断能力和观点,更何况在有心之人的利用之下,这样的宗教信仰,会变成一种强烈的社会型态,让人们在型态之下,失去了判断或者不敢去反抗《圣经》。所以我们对于信仰宗教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观点,一时的偏差可能会导致重大的错误,使自己终生悔恨。我们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抉择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认为《圣经》中最富智慧的人莫过于所罗门。他在向耶和华祈求的时候,就显出智慧来;不求金银、不求长寿、单求智慧。耶和华应允了他的祈求,赐给他无比的智慧,是超前绝后的智慧。以至他的声名远播。普天下的王都求见所罗门,要听神赐给他的智慧话。示巴女王怀着仰慕和疑惑的心来到了耶路撒冷。见到所罗门,她用许多的难题试探所罗门,所罗门用他超绝的智慧给她一一解答。以至示巴女王诧异的神不守舍。对所罗门说:"以前听到你的风声,我还有怀疑,今日一见,才知所传的还不及真实的一半。 " 列国向他臣服,给他献上各种贡物。因此所罗门的国度富有,金银堆积如山。所罗门的开销也是惊人的:他一日的饮食,肥牛几十只,羊一百只,还有各样的珍禽异兽。他所享受的,也是以色列国绝无仅有的。他以他的智慧,谛造了以色列国空前的辉煌,他在大卫的基础上,建造了圣殿,奠定了以色列民敬拜的中心。他为自己建造了宏伟的王宫。他以他的智慧讲论昆虫走兽以及花草树木,更以其智慧写出了在圣经中赫赫有名的箴言、雅歌、传道书。 一位超绝智慧的拥有者,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一位聆听神话语的人,一个神的代言人。 当我们看到雅歌书中那纯美的爱情,看到箴言那充满哲理的词句和传道书中那透彻人生的感悟。我们不得不佩服所罗门那超绝的智慧,对人生所作的剖析。即使是现在的人也很难轻易的对人生作出如此正确的判断,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然而,就是这所罗门,在他功勋显赫的时候、在他享尽一切的荣华富贵后,他堕落了,他从埃及买来马匹,娶埃及的公主为皇后,从外邦人那里选来妃嫔, 他拥有着“后宫佳丽三千”。哀哉!一代伟人竟如此的败落。当我读到这里时,很迷惑不解,为什么拥有如此智慧的所罗门,会做出与神相背的事来呢?他,拥有如此的智慧,却行出如此的愚昧来呢?其实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有的政府官员或是公司的高层人员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受贿贪污等。是知之易而行之难乎?我们应该都知到愚昧出于无知,竟不知也可出于智慧。如果说愚昧人如果说愚昧人的悲哀在于无知而信,那么聪明人的悲哀在于知而不信。如果一个人对神只有理性的认识,而没有向真理降服、意志上的降服、那么可能你的信仰和生活互相分离,从而走向虚伪。因为主宰一个人的,不仅仅是他里面的理性知识,更重要的是意志。一个人不单要在理性层面追求神,更要在道德层面活出神的形象来。一个人的智慧高,在认识神的方面,无疑是一件好事,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智慧越高,所存的怀疑也越多。所罗门,这位一代哲人已经远去,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思索„„

  就所罗门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从社会属性而言,上帝是公正严明的审判者,绝不会偏心,绝不遗忘,绝不势利,决不受贿,即使扫罗、大卫、所罗门那样优秀的君王,只要办了错事,也会遭到严厉的处罚。上帝耶和华创造了人类的道德法则、伦理规范 和社会秩序。这些法则、规范和秩序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它们不仅适用于以色列人,也适用于万国万族。在以色列人心中,上帝是神圣、纯全、完美的主。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你做了好事上帝会奖励于你。可是,你要是做了坏事,上帝会降罪于你的。中国有句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所谓善恶到头中有报,在现在文明的时代,我们时刻告诫自己,从点的小事中规范自己,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7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

  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8

  张恨水的《金粉世家》演绎了一出豪门的兴衰史,他把写作的重点放在了“家”上,在描写上尽量生活化,语言上极具趣味性。冷清秋与金燕西婚姻悲剧可以看成《金粉世家》向前推进的一条线索,金家的由盛转衰的过程也可以看成是一条线索。这两条线可以看成《金粉世家》的主线,在主线下面张恨水又设置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分线,如金家八个兄弟姊妹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金铨与金家太太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小怜与柳春江的爱情可以看成一条线等等,在小说中的分线其实远不止我列举的这些,这里就不在一一列举了。

  《金粉世家》由这些线交织形成了庞大的网状结构,引出了许多或生动有趣,或可悲可气的故事。《金粉世家》可以看成是一部家族史,也可以看成是一部社会史,他展示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各阶层不同的生活面貌,社会上层的官员、商人,社会底层的平民、戏子以及丫鬟等等人物形象都被张恨水刻画的细致入微,展现了他一向细腻的笔法功底。

  《金粉世家》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一部巨著,这是张恨水吸收明清章回小说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无论是《金粉世家》还是《红楼梦》他们都有意的抬高了女性的地位,站在了赞美女性的一方。在《金粉世家》中金家的四个兄弟个个是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而金家的四姐妹却都被塑造成知书达理的知识女性。就是金家的丫鬟在张恨水的笔下也成了具有思想,极具个性的人物。张恨水在某些人物刻画上借用了《红楼梦》里人物性格的壳来导演自己全新的故事,如小说中的冷清秋与小怜其实都借用了林黛玉某些部分的性格特征。像是把一个人的性格拆分在这两个不同的人物上,然后在赋予这两个人物不同于林黛玉的其它性格特征,那么这就成为了作者造成出的新的人物形象了,因此我们说冷清秋与小怜都不是林黛玉,但在她们身上却能看到林黛玉的影子。

  《金粉世家》在思想上批判了官场的腐败,揭示了官场斗争的险恶以及勾心斗角,反应了社会的黑暗。而张恨水的这种批判不是停留在口号式的,而是通过故事的本身来展现的。用小说中人物的所做所见所听来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现。官场腐败的描写主要由凤举、鹤荪、鹏振三人引出,他们三人靠总理父亲的权利,顺其自然的就当上了官。可话说回来,他们不靠当总理的父亲,不去当官,还有其他赚钱的本事没有?事实还真没有。

  这也是金铨死后,金家惨败,最终分崩离析的根本原因。金家的子女全是靠当总理的父亲才会有安逸的生活,因为官场的腐败他们才会这么有钱,不仅有人贿赂他们,他们更是可以用手中的权利大做生意,赚钱的途径那是多种多样,正所谓有权就有钱就是这个道理。金家的子女是一群寄生虫,这是毫无疑问的,难道只有金家的子女是寄生虫吗?实质这种寄生虫还有许许多多,而且是官场越腐败社会越黑暗,这种寄生虫就越多。金家光鹏振一人就可以领三个公务员的工资,并且都不用上班,腐败程度让人瞠目结舌。

  其实不只是凤举、鹤荪、鹏振三人这样,所有当官的都这样,早上已过10点衙门一个人没有,就算是去衙门也是喝茶看报无所事事一天,去也是无聊一天,你说他们不整日吃喝玩乐,花钱如流水才怪,因为大家都这样,他们几兄弟不吃喝嫖赌,别人不说他们是傻子才怪呢!金家四兄弟要谈什么奋斗、发奋就谈不上了。因此,金铨死后,其它当官的都排挤金家,废掉了他们的官位。正应了那句“树到猢狲散”。他们怪自己倒霉,死了老子,可能在别人眼里也是这样想的,却不反思自己,他们除了压榨百姓,来获得富裕的生活他们还剩下什么,这些人可能丢了权力,连社会最底层的人都会不如,因为他们不仅丢了良心,还丢了劳动的本领。

  《金粉世家》中的爱情线向来也是备受读者关注的,特别是金燕西与冷清秋的这条爱情线,张恨水还用柳春江与小怜的爱情线与之做了对比,一喜一悲,冷清秋是悲剧,小怜是喜剧。金燕西与冷清秋的爱情悲剧是什么原因呢?冷清秋本知道金燕西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她为何还往火坑里跳呢?

  我想说如果不是金家惨败,冷清秋跳进的不是火坑,而是金坑,即便是金燕西不爱她了,去找其她女人,只要不威胁她的地位,只要金燕西还肯敷衍一下她,她会选择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生。金燕西追冷清秋只用了一招就是投其所好,你缺什么我就买什么,冷清秋就上钩了,再加上金燕西也算穿着时髦的风流少年,还有什么不肯的吗?再加上社会底层的人都有这种心态,想靠婚姻来改变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命运,就算冒险也会试一试,冷清秋对于金燕西的这个人是欠缺考虑的,特别是香山那一夜更加的草率,以致怀孕,让自己完全没有退路,不得不逼金燕西娶她,这就有点让人联想冷清秋是爱金燕西这个人呢还是爱金家这个家庭呢?

  而金燕西也从始至终没有爱过冷清秋,他爱钱多过爱人,只是被冷清秋不是脂粉气的女人而是清淡的气质所吸引,当自己成为没钱的穷光蛋,他的本性就完全暴露出来了,对冷清秋恶言相向,为了钱便毫无骨气追白秀珠,毫不念及与冷秋清的夫妻情。反而是冷清秋这个女子还比他有骨气,清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大火中悔恨的离去。最终自食其力靠卖字教书为生,这点我是非常的佩服清秋的,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小怜这个人物形象写的非常让人垂怜,虽然自己是丫鬟,从来不自怨自艾,有才学,有美貌,有气质,能思考,又温柔善解人意,应该是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正是小怜从一开始是想嫁给柳春江这个人而不是柳春江的钱所以小怜的结局正是冷清秋的反面,她过的非常的幸福,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当柳春江追小怜时,她并没有兴奋认为这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先是忐忑,再是回绝,当柳春江表现出十二分的诚心,小怜被她感动,当柳春江说不嫌弃她是丫鬟,并带她去国外时,小怜表现出了坚定的决心毅然的勇气,逃离金家与柳春江私奔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其实《金粉世家》蕴含的东西还有许多,正等待着你细细品味,慢慢发掘,以上所诉也只是自己一家之言罢了,还望各位指正、指教。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9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

  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

  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

  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

  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

  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 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

  那里的中国,思想落后,文化落后,就连政府也得向洋人求饶,更何况一个不懂文化的农民出生的道士呢?

  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凌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

  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10

  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

  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

  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

  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回到原点。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

  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有时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很孤独,看着别人能拿到好成绩在自己面前笑得开怀时,当别人诉说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种种趣事时,即使近在耳边,在眼前,却好像离自己很远,不能像他们一样,所以很孤独。而既然这种孤独不能避免,为何不尝试着去享受它呢?《百年孤独》里家族的人们不停地想抵抗孤独,最后仍体力不支,被孤独埋葬。这样的结局谁也不想要。

  流淌了百年的历史,最后仍被孤独侵蚀。孤独无法遗忘,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不会因有人陪伴而隐去。若是换一种方式,尝试着独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种骄傲的姿态俯视它,反正到最后总要有一个人的时候,不如独自适应社会中的一切,独自承担责任,找到那种适应孤独的感觉,不就不用害怕了吗?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11

  一早就被刺骨的寒意痛醒。勉强起了床,热了杯牛奶,边喝边看窗外。窗外那几颗大树的树枝上空空如也,象征它们生命的绿色树叶,化作枯叶,凋落了一地。一片衔着一片,一片叠着一片,不自觉地便化作了一大块铺满整条街的枯黄色地毯。行人们走过这条街,踏上这层地毯,发出细微,但仍不失清脆的咔嚓声,就像咬下薯片时发出的那种。

  他们匆匆的脚步形成的气浪,即使再微弱,也足以掀起几片枯叶。可刚露出几份见天日的水泥地板,很快又被从别处吹来的枯叶覆盖。若不是知道这条繁华的街属于一座繁华的城,单就这一个片段,这一个场景,打上“凋敝,萧条”的字样,也绝对不为过。“或者称呼此情此景为“马孔多”?”大脑里的这个念头还是一闪而过时,右手却如早已预知了大脑会有此念头一般,安静地放在了《百年孤独》的封皮上。若不是左手紧握的牛奶杯尚有余温,助我抵御寒意。我一定会被透过这书皮的,更甚于窗外的寒意狠狠刺痛。马孔多在哪里?马孔多在《百年孤独》的360页书纸里,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脑海里。在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贫穷;面对过,或正在面对思想交替的国度里。在雨林里,在平原上,在沙漠中,在世界的每一寸土地上,只要那里尚有人类存在。马孔多,什么都不是。马孔多,就是一切。20xx年以来,第一次能如此用心地读完一本书。之前一直用一种浮躁而慵懒的态度去阅读,甚至只读个内容简介,上网搜个一两句书中经典名句就算读过了,就敢显摆了。但是《百年孤独》却不容许我这样做。从故事开篇的第一个场景,家族二儿子,奥雷里亚诺上校面对行刑队开始,整部小说就已经像一只深入我内心深处的小手,紧紧地抓住了我,把我一把揪进了这个最真实存在的虚幻之地。在那里,我仿佛亲身跟随着马孔多村的奠基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他的妻子乌尔苏拉一起,跋山涉水,来到大泽区这片荒芜之地,打下第一根木桩,盖起第一座草棚,每一个家的住址,都精心安排,甚至享受的阳光都不多不少。作者在描绘马孔多的建立时,用各种的侧面描写勾勒了一个有活力,如唐吉可德一般天马行空的男子,和一个勤劳踏实,“耕种时从不唱一声歌儿”的女子。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来到了闭塞的村庄。带来了放大镜,假牙,飞毯,银版照相术,还有被何塞称为人类最伟大发明的——冰块。村子因为他的到来充满了活力,以及荒诞的探索热情。可马尔克斯显然不是安徒生,他不是来讲童话的。接下来的百年纪事成为阿尔卡蒂奥家族以及马孔多村的噩梦。家族创始人,何塞因为解不开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而发了疯,下半生一直被绑在树上。大儿子放荡不羁离家出走,最后枉死。二儿子一生孤傲异常,不懂得爱,也没有被爱过,在发动了32场起义后,宣布与政府和谈,孤独而死。三女儿和养女,为争一个男人而争风吃醋,一直斗到老死方休。本以为家族传到了第二代,会有所好转。可家族里的后人,不但不停地重复以第一代人的名字命名,还一遍遍地重复着前人的悲剧。一个个或死于非命,或失心发疯。直至家族最后的传人,私生子奥雷里亚诺因为妻子难产而死,儿子刚出生即被蚂蚁吞噬,悲愤中解开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这才发觉,原来吉普赛人死前早已解开了家族的整段命运:家族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伴随着家族的陨落,整个马孔多村也在经历了创立伊始的清贫,外来人口迁入后的人丁兴旺,外国殖民势力的投资与撤出后,最终走向衰败,走向毁灭。马孔多的兴旺与灭亡,映射了广大第三世界的村庄与小城镇在20世纪的挣扎与不易。

  在不开放的年代里,他们只能与愚昧为伍。甚至把冰当做一件发明。但那时的马孔多人是幸福的,他们战胜了大泽区的糟糕环境,战胜了萦绕村庄多时的失眠症。还能时不时地从同样愚昧的吉普赛人那里找点乐子,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在向外国殖民势力开放的伊始,他们享受到了现代社会带来的一切满足,火车,电话,照相,就业机会,当然也包括拿着留声机,样样精通的法国。可是,伴随着完全的开放,殖民者在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和当地的政府勾结,使用极低的价格雇佣劳工。当劳工以申索权利时,狼狈为奸的政府,立马挥起屠刀,毫不留情地镇压。

  殖义者却以无辜不知情者的样子,扮演着救世主的角色。许下一连串空洞的美好的诺言,却在村子遭受自然大灾时,拍拍屁股收拾走人。在他们眼里,村子就是一笔买卖,当其价值被榨干时,殖民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才不在乎那些原住民的生活呢。而对于政府而言,村子也是一笔买卖,政府收取大量的税金,当殖民者撤出后,这个没有最后一点价值的村子,自然不能再勾起政府的一点欲望。他们也不在乎那些可怜的国民的生活。这样的交易,对于殖民者和政府而言都是有利可图的不亏本买卖。唯一被牺牲掉的便是如马孔多一样的不幸村庄。然而,在同情何塞家族与马孔多村的同时,我却隐隐地又要为他们的某些传统而愤怒。

  这种愤怒,不是憎恨,而是怒其不争。贫穷是一种至极可怕的疾病,就像艾滋病先摧毁人们的免疫系统,使得人们即使一次小小的感冒也可以致死一样。贫穷,先摧毁的是人的道德底线,然后,使得人们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摆脱厄运相伴。我不是卫道士,我也提倡婚姻自由,我也不喜欢文章后半段当家作主的宗教没落贵族费尔南达的刻板与虚伪。但是,我仍然无法接受何塞家族私生子成堆,家庭习俗。书中,几乎每个何塞家族的男人都会有一个私生子,即使是像梅梅这样的女孩子,也会因为青春期的冲动而养下一个私生子。而奥雷里亚诺上校更是有18个私生子,1个死于战乱,17个死于政敌的暗杀。更让人费解的是,乌尔苏拉居然全部都认下,并统统养大。乌尔苏拉是出于同情,怜悯,延长香火?我不得而知。但是,在我的国度里,私生子远没有到可以正大光明地被接受。因此,我始终相信何塞家族的这一荒诞习俗,以及乌尔苏拉的所谓宽容,完全都是出于一种因为贫穷对道德底线的长期侵蚀,而最终导致的愚昧与堕落。贫穷毁灭了何塞家族的同时,也对马孔多所在国度的自由派义军下了手。参加了自由派起义军的小奥雷里亚诺想和自己的姑姑阿玛兰妲上床,却遭到了阿玛兰妲的拒绝。郁闷的他问自己的战友“我们是为了自由婚姻而战吗?”他的战友回答“是,我们战斗是为了将来你连你老娘都能娶!”道德底线被侵蚀,直接导致了人与人关系的混乱,也间接导致了自由派无论如何革命都无法取得胜利。在那个虚拟的国度里,自由派伸张的所谓自由犹如嬉皮士曾经鼓吹的“要不要做战”。

  性解放是自由的一大意义,但不是全部的意义,更何况他们所谓的性解放,是连老娘都可以娶的极大解放。相信但凡还相信人伦纲常的家庭都不会给这样的派系投上一票的。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碎了何塞家族和马孔多村,只留下了一地碎片,一地血肉,一地孤独,等待着蚂蚁来觅食,等待着诗人来吟诵,等待着后人来重复。马尔克斯成功地描绘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的生活状态。看着他们,就不得不联想到自己所处的世界,这个真实的世界。不禁要问:当我们因为贫穷而愚昧,又因为要摆脱贫穷而不择手段时,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距离马孔多又还有多远呢?君不见,那个百年孤独的诅咒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正时刻地悬挂在我们头顶。街上,枯黄的树叶被清洁工人扫去了大片,但是我分明看见更多的枯黄树叶早已蠢蠢欲动。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12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13

  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14

  很早以前读过《边城》,最近再读,有了一些和以前不一样的感受,总觉得自己是个不懂爱的人,可还是想写写这个关于爱情、感动和美丽的话题。

  一、来路

  水是极有灵气的,它一路流来,总能带来一些故事。当水流过这个静谧、悠然的湘西小镇时,就带来了翠翠的故事,故事平淡得似乎让人觉得拖沓,只是这故事发生在茶峒的山光水色之中,周围景色既是那么恬淡自然,故事也似乎融入到这景色之中。

  有一刻它似乎那么清晰,仿佛就要浮出水面,很快它又沉入水中,随着潺潺流水一同流走,只在读者心中留下一抹遐想。

  平凡的故事、平凡的感情,单纯到似乎只可能发生在这样一个有水流过的地方,也好像只有这样透彻的水才能承载这样的故事。

  当然,也只有沈从文先生这样一个从小就懂得拥抱水,热爱水的人,才会写出这样美的故事来,正如他自己所说:“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

  二、梦境

  《边城》就是沈从文先生理想中的梦境,他把对山水的热爱化为了这部饱含深情的作品,茶峒的自然风景清新隽秀,江水清丽绵延,江上渡船每日在这山水之间运行,也俨然成了这如诗如梦的景色中的重要点缀,渡船上的老船夫、小姑娘和老黄狗便是这景中永远不变的主角。

  作者构筑了诗画般的边城美景,把所有故事融合到这景中,景物便处处蕴含着纯朴的人情味,弥漫着“桃源”般神秘的色彩。景色因人物感情的朦胧而朦胧,因人物的忧愁而忧愁,也因故事凄凉的结局而定格在一片凄凉之中,却因为给人无限想象的空间,定格的美景又在无穷无尽的等候中慢慢地绽放,任人思绪飘飞到更广阔的空间。

  可我又总觉得,能够理解梦境,能够书写梦的人,必定是一个真实的人。可能因为梦总是太美又太虚幻,只有经历过真实的人,才会知道什么时候是确确实实的真,什么时候却只是梦而已。

  《边城》就是沈从文先生给读者构造的一个美丽而诱人的梦,也只有沈从文这样经历过生活的真实的人,才能书写出如此让人信服而神往的梦。他有过自由自在探索世界的梦幻童年,他“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以后又有了不平凡的随展转的军旅生活,对于社会这部大书又有了更为真实而深刻地了解。所以他笔下的边城虽只是一个美好的梦,但“这梦既非虚幻,也不拘泥于现实,而是追求一种真实,艺术的真实。”所以小说描写边城美丽景色的同时,又透出一份无奈和愁苦,主人公感情虽真挚却敌不过现实的种种不幸。梦境有了真实的影像,梦境才更能唤起人们的同感。

  三、忧愁

  沈从文先生常说“美丽总使人忧愁”。《边城》里的翠翠是美丽的,她单纯善良、不谙世事,对老船夫的感情真挚而感人,对傩送二老的感情朦胧却执着,可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女却始终不知道也没人告诉她,她应该要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幸福,最终只能在一片凄苦之中,孤独的守着祖父的渡船,等着不知归期的爱人。

  老船夫是也善良的,他五十年如一日的守着一条渡船,不知把多少来来往往的人渡过了小溪,“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他深爱着翠翠,他唯一的亲人便只是那个女孩,他总是在为孙女将来的生活而担忧,最后却还是在失望和遗憾中死去,就连撑了一辈子的渡船也被涨起的大水冲走了,这是何等的悲凉啊。

  天保和傩送也都是好男人,两人同时爱上了翠翠,却因为兄弟之情而相约采用了美丽浪漫的“走马路”的为爱人唱情歌“竞争”方式,做哥哥的走车路占了先,无论如何也不肯先开腔唱歌,一定得让弟弟先唱,明知不是弟弟的对手之后就主动离去,在心灰意冷葬身河水之中,也不知是为了心中美丽而死,还是因为心中的忧愁而死。

  傩送二老爱着翠翠,宁可不要碾坊,却因为一连串的误会,最终又因天保的意外死去而将爱意深深埋在心中,却又难以割舍,最终只能带着深深的自责,选择远行,把遥远的期望留给了翠翠。傩送几年前与翠翠的偶遇是美丽的,心中萌生的爱意也是美丽的,却因为彼此的误会交织着家庭的压力,而最终酿成了令人失望的悲剧。

  故事里的人和事都生活在一个美丽的背景之下,看似平淡,爱情纠葛也看似波澜不惊,最终却都在忧愁遗憾中收场。就连留给翠翠对美好生活的最后一丝期望:“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也是那么令人心生凄凉。守望幸福是美丽的,却也让人心痛。

  有人说,那是“善良者的不幸、不凑巧”,不如说,那是作者自己内心的一种无奈和感伤,边城诗情画意的恬淡生活是作者心中的向往,然而现实生活总是充满着忧愁,于是作者把这种体验写进了作品里,拿来与读者共享。

  四、彼岸

  读《边城》除了对美丽的乡村风光和纯朴的风土人情留有回味之外,还留下一份感动,感动的是翠翠为所爱的人执着的无怨无悔的等待,这种等待可能明天就能收获幸福,可能一辈子都毫无结果,惟其如此,才更是感人。

  我也为翠翠的执着而震撼,也许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很多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真正价值,既然有幸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不为所爱的人勇敢的等待一次呢?可是翠翠毕竟是生活在一个诗般世界中浪漫式的理想人物。

  现代社会太浮躁,有多少人还能有那么一种执着的浪漫的情愫呢?不说为了不可知的未来而等待,就算是为了已有的幸福而付出真诚的努力,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呢?

  我们渴望得到真爱,却又总是担心害怕,总想一切确定无疑之后才付出感情,不然就马上抽身离去。不仅对爱情如此,对待别的事情都有这样可笑的想法,只有即时的眼前的双手抓得住的利益才能让现代人付出,任何遥远的美丽都被看作可笑的不现实的人才回去守候的东西,如果翠翠生活在现在,生活在我们身边,那她一定被看作是一个奇怪的人。也许不是身边已经不存在美丽,只是我们有意无意的在扼杀美。

  也许当我们还年轻,当我们还不知道生活的压力的时候,还会为翠翠而感动,还会为心中的美丽而守候。可是当生活给我们的压力越来越大,把我们变得越来越现实的时候,这种美丽的守候就变得脆弱而不堪一击,倒不是不再有感动之心了,只是感动了就感动吧,很少有人还去为一个单纯的梦想而守候。身边现实的人越来越多了,有多少人还能保留一颗执着之心呢?

  正因为如此,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塑造的一个理想式的翠翠才是难能可贵的,其实他自己也是一个孤单的人,他在谈自己的散文时,说自己的作品带着一分淡淡的孤独悲哀;朱光潜先生给他的评价是“喜欢朋友的热情人,可是在深心里,却是一个孤独者”。

  所以,孤独也许正是源于沈先生骨子里那一份追求至善至美之心,源于他对所爱所追求事物的执着之心吧。他写下翠翠这样一个为幸福而凝望而守候的人。

  我为翠翠而感动,也为沈先生而感动,为所有能为爱而守候的人而感动。也许幸福的彼岸还是可望而不可即,《边城》至少给了我们一份对于人性的思考,对于幸福的信仰,有这样一份希望在心底,便是收获便是力量了。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15

  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读《金粉世家》有感

  记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时候,我的必修课中国古代文学史正在学诗经。老师在总结《国风》中的爱情诗是提出了三点:相爱的而不能爱;不爱的却不得不爱;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后》,我脑海里第一句浮现出来的就是这一句“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小说一开始先是“我”无意间在街头遇见为他人写春联糊口的清秋,后来又从朋友口中听说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么一段豪门往事。通过写燕西清秋相遇、相识、相交、相恋、结婚和分手作为线索,其中夹杂着纷纷扰扰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书上写燕西是在一次出游的时候偶遇清秋,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纯气质所吸引,到后来得知清秋住处后,买下隔壁房屋,打通墙壁,以图接近。然而当时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认定为金童玉女,必定结伉俪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关系确实是超乎普通朋友的关系,书上曾写过燕西 在认识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鬓厮磨无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还和电影明星邱惜珍还有女戏子来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说过燕西“有许多女朋友”,但是他却仍旧去接近清秋,本来便是不正经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过程中,燕西百般讨好,观察入微,几乎是清秋缺什么他就想办法送过去,例如有写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张谢票;清秋喜欢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清秋爱诗,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组办诗社,但是他的诗却是清秋的舅舅代写的。然后经过几次一起出游一起看戏,两人便私定终生,有了亲密的关系,最后也相当于奉子成婚。当然其中多亏了清秋母亲的只眼睁只眼闭,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几位姐姐的大力帮忙。其实我更倾向于燕西父亲的说法:“他分明是用金钱去诱引人家。”因为燕西送的礼物清秋几乎都收下了,也因此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清秋并非是那么高洁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戏后,回家便用羡慕的语气说道:“那两家的房子真的好气派。”所以其实清秋应该也有觊觎燕西的身家。

  婚后的生活,两人和睦的场景很少很少。燕西与友人相交的行为在婚后完全没有收敛,反而因为不想被别人说婚后受到夫人的约束而变本加厉。清秋不爱管燕西的生活,却会责怪他的纨绔子弟风气。旁人有时帮清秋说说燕西,燕西便会误解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诉苦从而束缚他。还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时不时的挑拨,因而两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亲死后金家分家后,变无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着分家的钱去捧两名女戏子白莲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后很高兴,不是因为孩子出生而高兴,而是因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书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闹也不用担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后有一夜也在悔恨当时的轻狂。

  后来两人感情崩溃,想要离婚,但迫于家里人的阻止,清秋带着搬上小阁楼上住。由于短路,金家火灾,清秋住的阁楼被烧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时,燕西却鲜少表现出伤痛,还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戏子之间。仅仅是后来在劫后余生的小铁皮箱里找到一截与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点点伤感。后来得知清秋假死投湖,离家出走之后,燕西并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爷待薄他,烧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离子散。

  结局是燕西最后还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气,跟着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后回来当了电影演员(那时候电影演员也被认为是戏子,由于“戏子无情”,所以那时候的人看来电影演员不是太体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华”,娶了邱惜珍,拍了几部和他生活经历相似的电影。而清秋则是回到娘家,自己带着儿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带着儿子去看燕西的电影但看到一半却离场了。燕西和清秋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了。

  我想当时清秋和燕西的婚礼应该相当于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凯特的婚礼吧,在那时也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没有以幸福的结局收场。不过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特别的遗憾,也许是因为“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爱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剧收场是必然的,他们的婚姻早点结束,读者也就早点解脱。但他们的破裂书中许多人物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呢?他们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的产物么?

  关于自由恋爱,书中还写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怜和柳家的少爷春江,他们俩人由于因缘际会相识相爱,最后私奔。在结局中写道,这对伉俪回到金府,但那时清秋已经出走,只余燕西一人。这两对男女的恋爱及其结局的对比及其尖锐,同样的自由恋爱,不一样的结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虽然书中没有详细写小怜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爷能为一位女子而放弃本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属难得,确实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怜属于老实人的一类,所以一旦认定了便不会改变。所以他们俩最后是那么地幸福美满。反观燕西和清秋。

  书中的燕西确实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大肆挥霍,私交混乱,喜新厌旧。而他性格的养成完全是家里养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又是家里的幺子,有4个姐姐疼,还有纵容他的母亲以及没时间教养他的父亲,从小生活一帆风顺,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的,宁愿拿钱捧戏子也不愿做善事。清秋呢,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略带拜金吧,对很多事都漫不经心,脾气倔犟。也许就是因为她不谙世事所以才会为燕西的一时执着而蒙骗吧。书中也写到燕西平时看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纯气质吸引,而且平时鲜少被拒绝的经历,因而清秋开始的若即若离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占有欲驱使他必须征服清秋。一时的新鲜感,能持续多久呢。他们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这件事也许燕西从没想到自己会和清秋结婚。于是结婚对于燕西而言,这次征服行为,他已经大获全胜,清秋已经是他的战利品,于是这段婚姻便开始走下坡路。这段自由恋爱的结晶,便消磨了。

  再说说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时还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两人结婚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过燕西的纨绔子弟作风,使这段于白金两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罢了。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也许燕西和秀珠在一起会比较合适。其实我个人认为燕西这种人吧,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合适的。秀珠是真的喜欢燕西的而且比较强势有小姐脾气,所以如果他们两个人结婚的话,秀珠肯定会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来也是少爷脾气,岂容秀珠对他的生活横加干涉。照此来的话,俩人应该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于双方家庭的脸面,又不会轻易离婚。其实在这段婚姻中对燕西会是很有益的,这样的话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还有白家为他撑腰。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这段婚姻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时的燕西就可能会迫于秀珠的压力,学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馆吧。所以我认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会离婚收场,但是也不会幸福。

  在金粉吧里争吵最激烈的莫过于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气,从小习惯于各人的迁就,要什么有什么,只不过在争夺男人的时候输给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为人比较温和,但也是被家人宠大的。其实在书里面俩人很少直接冲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仅仅是从他人嘴里听说过也没见过清秋。俩人仅有的会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后的春节,燕西带清秋参加去一家酒店参加化妆舞会时发生的。再碰面的时候清秋还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却避着双方匆忙离去。我看来其实她们双方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清秋之前没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后来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问题。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无须争吵,千错万错都是燕西的错。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迹,我就会很厌恶,然后心情便很差,还会对周围的人发脾气,对于这本书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还是那句话:以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本就不可靠。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16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xx字。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2000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篇17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