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总结(政务服务中心)

  (

  三)“三项制度”落实,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印发了《什邡市政务服务中心XX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在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同时,先后修订和完善了涵盖人员管理、办事规则、责任追究、考核评比、监督投诉等方面的运行管理机制40余项,并制作成《工作规范(一)、(二)》,确保了从服务规范、项目管理、审批运行、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管理都有章可循;市效能办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不定期暗访,加大了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市纪委、市监察局在中心设立了投诉窗口,加强了纪律监督;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了“值班长巡查制度”,加强了现场监督;聘请了政务服务监督员,开展社会监督;设置意见箱、评价仪,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监督;建立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开展适时监督,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一年来,中心未发生一例“吃拿卡要”和其他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情况,有效投诉为零。

  (四)加快实施并联审批,服务灾后重建项目。继续落实好“并联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绿色通道”、“全程跟踪代办服务”相关制度和运行管理机制,通过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项目的迅速实施创造了条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完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运行管理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做到项目审批提速不越轨、加快不违规,政务服务中心在结合前期运行经验在反复征求窗口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草拟了《什邡市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什府发〔〕27号文件形式下发。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中心还会同市监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等单位制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和“建设工程项目信息通报制度”,从制度上对并联审批工作中部门职责、部门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等进行了明确。

  1-10月,并联审批窗口受理并联审批事项674件,办结674件,平均每件比实施并联审批前节省审批时限30多个工作日。

  (五)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管办分离、统一管理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工作原则,市政府将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拍卖活动、国有资产转让活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等活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行。同时,还结合什邡实际拟定了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公交资源交易项目目录。二是建立标准化交易场地。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分别设立了开标室、评标室、固定价比选项目抽取室和拍卖室,开通了网络系统,配备了计算机、投影仪、视频监控设施、挂钟、档案柜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三是建立配套运行管理机制。作为全省“2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试点县级市,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本着合法、规范、高效、易于操作的原则,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招投标工作协调机制》、《招投标服务规范》、《开标评标活动的现场管理制度》,《2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办法操作规程》等运行管理机制,使交易活动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四是落实现场全程监督服务。将《招投标开标现场会议纪律》、《评标专家须知》、《监督管理人员须知》等相关制度公布上墙;所有的现场监督人员、招标人员和代理机构人员均佩戴中心统一制作的工作牌;对进场交易项目的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及中标候选人等交易信息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实行全程录像,保存60天。五是实施专人项目跟踪服务。本着为灾后重建工程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已确定承包人的项目实行了专人跟踪服务,掌握项目的工作进度。并针对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个别投标企业贪图项目多,无法确保项目进程以及个别项目中取后未及时签订承包合同等问题,编制完善了《随机抽取企业须知》,在投标企业报名前大力宣传,同时将跟踪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项目存在的问题向市纪委、市监察局做出汇报,促进了该项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今年1-10月市政务服务中心共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194宗,为经营性土地拍卖活动提供服务7宗,组织开展2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活动225宗。此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先后收到企业赠送的锦旗10余面,表扬信10余封,“中标企业觉得满意,未中标企业觉得公平”是投标企业发自内心的评价。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