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2018-04-20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对本单位预防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危害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危害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必须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实施的依法监管。

  1、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按国家有关政策提取安全技措费,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管、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和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12、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3、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事故隐患。

  14、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15、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施“三同时”。

  16、同意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7、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8、按时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作为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理事故死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19、按要求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