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书

  继承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①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②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③被继承人的遗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