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

2019-10-05

  为进一步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不断探索和创新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机制,强化社区诚信、群众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实现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群众基础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推动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发展,确保社区计生家庭“率先小康”目标和“”期间计生工作“双降”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创新人口计生管理机制。按照“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在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社区向群众承诺、群众向社区承诺的“双承诺”方式,把社区和群众双方应履行的权力和义务,通过双向承诺的形式约定下来,并依靠双方的信誉去保证承诺兑现。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优惠与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结合。

  二、目标任务

  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更多的优待和实惠,助推计生家庭“率先小康”,让不诚信的家庭受到相应的制约,从而建立起“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为实现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创造更加相宜的人口环境。

  三、实施内容

  (一)双向诚信,双向承诺

  1.社区向群众承诺内容为: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和生产、生活、就医、就学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及奖励、保障、扶助、优惠和优质服务。

  2.群众向社区承诺内容为: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依法结婚,按政策生育,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3.承诺的目标人群为:待生育对象;妇检对象;未交清社会抚养费家庭;已婚育龄夫妇“三代”人员(财产代管人、土地代耕人、孩子代养人)家庭;早婚家庭;房屋出租户;其他有必要承诺的家庭。

  (二)相互守信,互相监督

  以社区居民自治公约为依据,通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约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益和义务,共同履约,互守诚信,互相监督。社区不履行承诺,参加承诺的家庭有权向上级反映,镇党委、政府要进行调查核实,督促社区兑现承诺。群众违反承诺或未承诺,暂缓享受各种惠民政策,并记入其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作为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和事项的重要依据。

  (三)部门联动,信息共享

  按“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实行诚信计生信用“一卡通”制度,建立诚信计生信用基础数据库,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共享。群众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以镇、社区两级填写相关履约内容并签字盖章的诚信计生信用绿卡作为履行计生义务的权威依据,县公安、人社、教育、卫生、民政、住建、国土、林业、工商、农业、扶贫、行政服务中心、金融、人口计生等部门在落实有关政策、办理相关证照和提供服务时,须审核诚信计生信用绿卡。卡片由居委会主任、计生专干签字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经镇计生办验证核实并盖章,方可办理,否则一律暂缓办理,待其履行承诺并取得诚信计生信用绿卡后方予以办理。

  四、工作安排

  (一)2019年7月20前,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镇)、社区深入调查研究,结合社情,组织对拟参加诚信承诺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数据档案,制定能管用、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向群众进行全面宣传,公布承诺事项,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2019年7月底前,组织实施工作。根据计划生育的相关要求确定群众承诺内容和违约责任,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组织目标人群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三)2019年12月,总结经验。总结本社区工作经验,将书面材料上报城关镇计生办,验收内容包括:

  1.社区召开群众大会,研究讨论本社区人口计生居民公约及与目标人群签约情况;

  2.建立目标人群基础数据档案情况;

  3.目标人群履约情况;

  4.社区实施惠民政策的履约情况及落实的“三结合”、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政策情况;

  5.妇检情况;

  6.违法生育情况及查处情况;

  7.未落实手术情况;

  8.责任落实情况;

  9.上户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社区要成立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自治委员会,制定相关公约、制度、章程。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要充分认识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中,作为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办,促进该项工作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二)强化政策引导,增进诚信合力。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省、州、县出台的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努力探索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正当权益,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积极性。积极制定和出台既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又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利益导向政策。

  (三)抓好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依托社区“两委”干部、党员、计生协会会员,做好组织动员和落实工作;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使群众承诺、政府诚信落到实处。县计生局、计生协会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