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信息卡奖惩制度

2018-09-25

  为了保证餐饮信息卡体系能够按照规定运行好,特对信息卡的运行制定此奖惩制度。

  1、餐饮服务员运用信息卡信息为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受到客人好评,可按照酒店奖励规定进行加分奖励;

  2、信息自大堂副理至销售部调度员至餐饮等人员的信息流动程序,各环节必须保证信息传递记录一致、记录完整,如大堂副理记录的来店客人信息记录必须与信息调度员所记录的接受来店客人的信息是相同的,传递给餐饮部后对该客人的服务信息必须有记录,不能发生漏填、错填或不填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生此情况可对责任人进行轻微过失的处罚;

  3、信息在餐饮部内部的传递,是按照信息员至迎宾至电脑信息记录员至服务员至厨房的顺序进行,所有环节的信息传递都应在表格上有所记录,如发现表格中某环节没有记录或应该利用的有价值的信息而没有利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轻微过失的处罚;

  4、月底时对发生问题或没有发生问题的部门,总经理给与部门经理特别奖励或批评;

  5、对于在信息卡体系运行中能够大胆改革,提出或采取先进办法促进信息卡工作执行的个人视贡献大小,提请总经理批准,可给与50元——100元不等的奖励。

  6、针对餐饮信息卡的运行,设立信息卡运行优秀奖,每月评选出3名信息卡运用出色的员工给予现金奖励,现金奖励分为三个奖项,一等奖1人,奖励现金80元;二等奖1人,奖励现金60元;三等奖1人,奖励现金40元,评选办法如下:

  (1)信息卡运行单填写认真、规范,无漏项;

  (2)填写的信息卡运行单真实有效;

  (3)信息卡运行单中的特色服务方案运用恰当优秀;

  (4)信息卡运行单运用中能够体现“听、看、问、想、推”五项服务技能中的一项或几项;

  (5)由宴会以1:2的比例报餐饮部,由餐饮部经理协同执行总经理商议后报总经理审批。

  7、与信息卡相关的各种规定和制度是信息卡工作开展的依据标准,凡有违犯相关规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做法,必须给予相应责任部门或个人轻微过失以上的过失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