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合同3篇

2019-04-2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男(女)______族,年 月 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及租赁保证金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自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美发厅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应在租赁期满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整( 大写:人民币_______圆整),如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按时缴纳租金,乙方有权在交第二季度租金时,将以上租赁保证金_______元折抵为租金。即第二季度租金乙方再向甲方补缴人民币______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圆整)。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圆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按季度向甲方缴纳租金 ,一个季度共计缴纳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圆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缴纳。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水电费缴纳方式及其优惠

  乙方使用水电按月缴纳,以使用量和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标准计费。甲方承诺租赁期的第一季度的水电费,对乙方优惠百分之二十(小写20%)。之后,按正常标准收费。

  第七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税金及义务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及义务: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甲方在乙方经营美发店期间,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办理年检)、税务登记执照并交纳相关税金和费用,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并交纳相关费用。

  (3)甲方承诺并保证乙方经营美发厅的一切设备,均由甲方免费提供,并保证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如甲方提供的设备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的(包括乙方本人、工作人员和消费者),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需保证乙方的经营安全,同时负责乙方在非营业期间美发厅内电器、工具的安全,如发生电器、美发工具被盗、烧毁等情形时,由甲方负责为乙方重新购买新的电器、美发工具。

  (5)甲方保证在乙方租赁期间,不经乙方同意,不擅自使用、挪用出租物品(包括房屋、桌椅、电器和美发工具等)。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及义务: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果房屋出现危象,导致使用的安全,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但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达____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合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政府征用土地或城市规划等原因,需要拆迁租赁房屋的,房屋的拆迁补偿费,安置费归甲方所有,对经营者的损失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发现故障时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圆整)。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整( 大写:人民币_____圆整),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6、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再将出租的房屋再次出租给第三人,否则,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且甲方除应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其利息和剩余租金外,还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整( 大写:人民币______圆整),同时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大写:人民币______圆整)。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_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毫无理由擅自退租的,甲方不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如乙方因经营亏损,不得已导致退租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但不退还剩余租金。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_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美容美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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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合同各方

  授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 邮编: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 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 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 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 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 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 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 甲方进行 “”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 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 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 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 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 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 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 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 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 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 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g、 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 委托代表(签):

美容美发店员工入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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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 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红:①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 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美容店。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④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⑤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