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器合同2篇

2019-06-18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净水器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区域。

  二、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宅博士牌净水器所有系列产品。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区域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经销商管理和售后服务。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宅博士品牌净水器的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除甲方另行书面授权或者书面确认外,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者以其他形式代表甲方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行为。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1、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的订货量为 。

  2、完成全年100%订货量,返点2%,超额完成部分,返点3%。返点以同等金额代理产品的形式支付。如果连续3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

  3、乙方应当执行有关法规对广告活动的要求,并遵守甲方对广告活动的有关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4、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6、为了保护所有经销商的利益,乙方不能在互联网上发布低于甲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相应产品价格的信息。违反此项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货款与物流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15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八、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售后问题,配件由甲方提供(滤芯除外)。

  九、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在经销本代理合同产品过程中使用甲方享有的、已应用于相应代理产品上的专利权、商标权,但乙方不得擅自将前述权利应用于非经销代理产品行为之外或者授权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维权费用。

  3、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一、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15天通知乙方。

  3、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二、合同终止

  1、除本合同已约定情形外,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2、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三、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国家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3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的;

  (8)受到甲方3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十四、争议的处理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胜诉方参与仲裁或者诉讼活动所开支或者需要开支的律师费(风险代理律师费不超过胜诉标的的30%)、差旅费以及其他仲裁开支,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六、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产品价格

  宅博士净水器全国统一价格表的报价不含税金、不含运费、不含安装费,如乙方要求

  甲方提供发票,需要加收税金。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年 月 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净水器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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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x市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x市x镇x净水设备营业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方购买的xzh-uf超滤净水机机及安装`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下条款。

  一.甲方购买乙方系统产品的名称号`数量`单价`金额如下:

  产品名称致能超滤净水机一台(产地:广州)

  主机型号:zh-uf2/3

  数量:1台;普通冰热饮水机1台(565w);自动供水装备置1套;不锈钢长胫龙头1个(出常温水)。

  单价:1160元/台 合计:1160元

  二.系统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送货方式:

  1.本合同所签订的产品由乙方于XX年12月 日前安装完毕交给甲方使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在甲方指定所在地即办公楼办公室。

  3.乙方派专业术人员将甲方购买的产品送到甲方所在地并安装调试完毕。

  三.安装系统:

  1.甲方负责提供安装地点。

  2.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该产品。

  3.甲方安排一名电工负责安装供电线路及协助乙方进行布线。

  四.货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货款在乙方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支付货款,乙方付清货款后甲方给予乙方开具普通发票。

  五.售后服务:

  1.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产品免费提供1年保修。

  2.乙方对售给甲方的产品提供终身配套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包括系统产品耗材供应`定期清洗等。(过滤过程共五级

  )第一级pp棉25元,约9t水更换用4个月左右;二级粒状活性碳100元约用8个月;三级烧结活性碳150元约用12个月;四级中空纤维300元约用18个月;五级载银椰壳活性碳150元约用12个月。)

  3.保修期内,若乙方提供的产品有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解决问题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4.产品保修采用替换制,当设备发生故障,半日内不可以修好时,即以乙方技术人员带来的无故障的设进行替换,以保证甲方饮水系统正常运行,待有故障的设备修好后予以换回。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能按规定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时间等双方约定的标准交货并且及时安装调试,满足甲方使用目的,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每为合同总金额的1%;

  2.甲方在乙方切实全面复行合同义务情况下不按时支付款项,除不可抗力外,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每日为的赔偿金额的1%

  3.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在按甲方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不及时派员进行售后服务或维护的,乙方应该每日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赔偿金,连续一周仍不派员处理的以及系统经常出现故障而得不到乙方妥善解决致使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合同生效条件及份数:

  1、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盖公单、双方合同签订代表签名时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x市x镇x净水设备营业部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x市x镇永乐路60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