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物价局普法工作要点

  xx年是全面实施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规划的重要一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部署和要求,共建共享文明幸福新,进一步加强我区价格法制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价,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区价格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继续坚持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纳入局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紧紧围绕当前价格法制宣传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认真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价格法制学习培训和普法统编教材的学习,确保年度局中心组集中法制学习不少于4次。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网上学法等活动,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认真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适时举办依法行政培训,邀请相关法律和业务专家进行有针对性的交流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另一方面组织干部职工以处室为单位,个人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自学计划,自觉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做到每月一学。确保本年度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达到40学时。三是突出学习重点。充分利用“干部学习新干线”等平台和载体,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行政处罚法》、《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反价格垄断规定》、《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省价格监测预警办法》等与价格行政职能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重点学习贯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如新出台的《行政强制法》等,不断提高价格法制学习培训的效果。

  二、创新普法形式,扩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一)丰富形式,做好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我局“价格信息网”这一媒介,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和价格政策,及时更新信息,开展社会调查、征求意见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制作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的宣传图板,积极通过普法宣传橱窗、社区价费公示栏、价格法制宣传点等形式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

  (二)拓宽途径,继续以“价格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普法教育和价格工作热点,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规范价格服务和价格法制宣传的内容和方式,进一步拓展服务和宣传途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进重点工程,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大力开展“价格热线(12358)联万家”活动,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广泛宣传依法治价,及时解答有关价格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难问题,妥善解决群众的投诉举报,化解价格矛盾,正确引导舆论走向,提高价格部门公信力。

  (三)创新思路,积极开拓价格法制宣传新途径。充分运用现代媒体手段开辟价格法制宣传阵地,包括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络、手机、动温画等载体广泛宣传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价格法制宣传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不断提升价格法制宣传的实效。

  (四)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法制“纪念日活动”。切实做好《价格法》十四周年纪念活动,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月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面向社会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

  三、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一)加强法律指导。积极与上级物价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沟通联系,商讨解决业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法律问题,为干部职工提供简洁、明确、统一的法律指引,优化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便于他们准确、全面地掌握执法要求,提升依法治价的自觉性,提升价格法律法规的实际运用水平,提升执法风险的预见力和防范能力。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治价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政府定价案件,切实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定价的水平;二是进一步开展价格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做好文件的保留、修改和废止工作,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时效性;三是深化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好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

  四、健全普法档案,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工作

  认真抓好普法工作台帐建设,确保普法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各项活动、会议、检查、考核均要保存原始资料,文件、简报、信息、图片、音像资料等均要存入档案。台帐要求清楚齐全,不缺损、不杂乱,编制科学规范、合理有序、便于查找利用。同时书面台帐要形成电子档案,并及时录入普法电子台账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