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合同

  编号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用工

  劳动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建设厅    监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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