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2020-03-17

  小编收集整理了律师年度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律师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一)

  一年来,我县律师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巩固和扩大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改善执业环境;进一步拓展律师业务,为实现和谐砀山,平安砀山提供法律服务,为依法治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据统计20xx年一年全县律师共办理民事案件219件,经济案件67件,行政案件38件,刑事案件67件,非诉讼案件137件,为46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一、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为切实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今年年初我们按照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总体安排及局党组的具体部署,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律师支部及全体党员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严密组织、扎实落实。每个阶段都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计划,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开展了一些社会实践活动。

  在活动过程中,一些非党员律师也积极参与。经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全体党员律师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历史地位的认识和理解,党员的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在整个活动中,广大党员认真讨论支部制定的律师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并通过“自我剖析,民主评议,整改提高,”全体党员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对党员行为标准模糊化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从而更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给全体党员提供了一次正面教育,自我教育 ,真正提高的良机,党员们表示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一定会严格按照《党章》和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出的律师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强化为民、便民意识。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促进律师事业建康发展。

  为了巩固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果,推进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今年一年,我们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在律师队伍中认真开展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对这项活动,我局党组十分重视,将其摆在今年律师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并将其作为巩固和扩大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顿活动成果,解决事务所管理“散、乱、差”问题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督查联系点,县局及各所都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了活动安排。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工作计划进行了调整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律师工作实际,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为了抓出实效,在活动过程中我们实行责任追究制,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该所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落实。在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初期我们把这项活动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在党员律师中开展了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开始后,我们又把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相结合,使两项活动相互促进。由于我们工作开展的比较认真、扎实,在十月份的自查中四个律师事务所全部达到了合格等级,其中序力所达到优秀等级。

  三、全面拓展业务,努力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年来,我们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社会公益服务功能,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建设和谐砀山、平安砀山,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了全面拓展律师业务,进一步提高律师知名度,我们积极向县政府、县人大、县政法委汇报工作,争取让律师参与一些社会公益性活动。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县政法委于今年x月成立了有律师、公、检、法相关人员参加的法律专家组,对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政法委组织的法律专家组进行交流探讨,再作出结论。我们县律师通过参与专家组讨论,扩大了律师的发言权,提高律师在司法界的影响力。

  X月份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律师协助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对每周的县人大信访接待工作,我们都派一名律师参与,受到人大领导及信访当事人的好评,8月份、经县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成立了全部由律师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组,为充分发挥律师的参政、 议政功能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

  此外,围绕我县的经济建设大局,除巩固一些传统业务领域外,我们还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服务、沟通职能,引导律师为我县经济建设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组织律师认真做好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引导律师积极为个体企业、乡镇企业和农业化经营等提供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

  律师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二)

  又到一年总结时,不同的只是这次是对我近一年工作的总结。发自内心的讲,我要非常感谢律师事务所给我实习的机会,尤其是在实习期对我予以了极大的关照,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尽快熟悉律师的实务操作程序,这让我有了开始律师理想的良好基矗也非常感谢主任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教导,让我认识、理解律师行业、也正慢慢的融入进律师行业;尤其是律师事务所有这么好的学习和相互交流的氛围,使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从而更快的适应律师这一职业。名为年终总结,但实习期也接近结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对自己实习期工作的梳理和对未来执业的规划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师也不例外。虽然我在做律师之前有过四年的高校教师的工作经验,身上也沾染了许多自由知识分子的“习性”,但是我对重新开始的职业规划的思路还是比较明确,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开始。早上提前到单位打扫卫生,下班之前一定将今天的工作做完,给被接待的当事人端茶倒水,主动帮助执业律师处理案件的细枝末节而从不计较报酬,这些每样都能圆满完成;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小心谨慎、诚信做人,也样样都不能少。回过头来看这一年的律师实习期,我可以自豪的告诉自己,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哪怕一个错别字,到装订打印材料是订书钉不能有一点偏差;从案例分析必须关注每一个细微的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每一个事实情节,无不体现作为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虽然在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却很少停下来思考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虽然知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仍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也很少进行总结。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同事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对细节的处理也更加到位,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

  三、做“律师”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标题中写到的,“漫漫实习路,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是怀揣着一种理想在做律师”。我自始至终都是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足自尊心的暂时的一项工作。

  近一年的时间以来,我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跟随所里的各个律师办理各种业务。在刑事案件领域,参加Z姓被告人盗窃罪辩护,被告人被判缓刑;参加了D姓当事人罪、抢劫罪的辩护,案件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告终;参加L姓被告人诈骗罪辩护,案件以检-察-院撤回起诉终结;参加C姓当事人保险诈骗罪二审辩护,案件以二审减刑二年判决终结。同时还参加了其他数十起刑事案件的阅卷、调查取证、书写辩护词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领域,参与代理了山东省第一例三鹿奶粉事件受害人索赔的民事案件,还参与了其他数十起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矿产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已经熟谙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诉讼领域,参加了数次法律顾问谈判,参加了L姓当事人诉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县政府、某县国土资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审。

  诉讼经验的增加使我认识到,做律师最基本的态度是勤奋和认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四、做“好律师”

  就像大学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师也是这样,每个律师走的路不同,每个律师给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师”与“坏律师”之分,不然何来净化律师环境之说呢。我想,既然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来经营,那么自然应当走一条规范的律师成长之路,尤其是对于我们年轻律师而言,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之下,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第一、培养自己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虽然有11年系统的法律学习过程,但是在涉足律师行业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规范和法律理论的层面,并没有真正的接触实践中的法律。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当然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确实确实的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第二、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案源对我来说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终有一种意识,那就是“不能为了案源而案源”,绝对不能做一个挑诉煽讼者。在采取非法律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情况下,绝不建议当事人采取法律手段。总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视当事人的利益为先。

  第三、尽职处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庆幸自己能够接触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这不仅可以使我尽快熟悉各种类型的案件的办理流程,也使我积累了一定的潜在客户。给当事人留下认真负责的印象,我想在当事人今后选聘律师时会为我加上不少的筹码。

  美国着名的上诉审辩护律师德肖微茨在他的小书《致年轻人的一封信》中谈到了一个话题,即“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观念里,“好律师”与“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词汇。我也曾经参与过为犯罪、杀人犯罪和抢劫犯罪的当事人辩护,对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实,律师作为辩护人,法律授予的职责就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出被告人最轻、无罪的辩护意见。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实践中,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发表一些在常人无法接受的观点,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师”,也做“好人”,并非价值选择问题,也非是否忠于当事人利益问题,而是个人从业道路的选择问题。

  五、做“大律师”

  大律师,算是我给自己的未来的职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也让我更加坚定的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来经营。虽然通往“大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开拓属于自己的“大律师”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