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修建师范学院教学楼的批复

2018-02-24

  师范学院:

  你院关于修建教学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教学楼面积为8000平方米。

  二、投资400万元,分二次拨款。不足部分请自行解决。

  三、建筑材料和施工力量请自行组织。

  请抓紧组织,并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力争明年底竣工使用。

  特此批复。

  ××市教委

  一九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