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事专员年终总结

2020-03-25

  xx年,我县人事人才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州人事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全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人才强县战略”要求,密切联系实际,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顺利完成全年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抓好各项管理工作

  1、做好xx年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xx年度的工作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考核。600名国家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的120人;称职的442人;基本称职的2人;不定等次的36人。220名机关工勤人员,考核为优秀的37人;合格的183名。

  2、做好xx年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根据红人通〔〕260号文件要求,我县共补充录用10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全年来共办理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48人。

  3、做好非领导职务的确定(晋升)工作。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xx年12月26日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阶段性恢复执行红河州国家公务员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晋升。通过查阅档案、认真审核,仔细对照,确定(晋升)科员43人。

  4、做好xx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经过笔试、考察、体检,共选聘6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5、做好xx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云南省xx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我县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1人。

  6、做好xx年公务员招考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红河州xx年度考录公务员补充公告》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我县共招考公务员59人,其中公安30人,森林公安3人,其他公务员26人。

  7、做好公务员统计工作。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xx年公务员统计工作的通知》(云人通xx50号)和州人事局红人通xx4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全县公务员统计工作。按要求,分别对871名公务员和9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统计。

  8、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工作。按照泸政发xx63号文件要求,全年共办理各类人员调动手续123人,其中正常调动公务员5人,事业干部47人,工人23人,调往县外31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干部19人、工人2人),从县外调入17人(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干部3人、工人5人)。

  9、做好公务员登记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红河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和省人事厅《关于红河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等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精神,报州人事局审批,对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52人进行了登记;对符合参照公务员管理条件的8人进行了登记。

  10、做好全县政府系统公务员危机管理培训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中开展危机管理培训的通知》(云人社发xx130号)和红人通xx59号文件精神,为增强我县各级政府系统公务员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应对各种危机的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政府系统980余名公务员中开展危机管理培训。

  11、做好关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关问题开展调研的工作。为配合国家公务员局就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工作,按照云人社办xx33号文件要求,积极认真开展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调研工作。我县公务员构成比例中,35岁以下的占34,36至45岁的占40;46至55岁的占23,56岁以上的占3;高中以下文化的占14;大专文化的占45,本科文化的占41。

  (二)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xx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各事业单位实际,完成了全县259个事业单位的6994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为优秀的10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28人、职员3人、工人86人),合格的574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758人、职员14人、工人976人),基本合格1人,不合格8人,不定等次的204人,不予考核的16人。

  2、完成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统计上报工作。按照州人事局的安排,我局结合实际完成了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统计上报工作。截止xx年12月31日止,全县共有专业技术人员6333人,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5863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62人、企业单位213人、非国有企业单位95人。

  3、切实抓好我县xx年度企事业单位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工作。全年共推荐599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经省、州、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528人。其中:群文系列15人;中学系列197人;小学系列165人;党校系列3人;农业系列60人;工程系列150人;卫生系列6人;新闻系列3人。

  4、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科目培训。从xx年6月至10月开始组织全县6255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知识产权》科目培训,并于xx年10月14日组织了全县统一考试,合格率为100。

  5、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按照省州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要求,我县于今年6月8日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动员大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我局在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严格把好四道关口:一是统一口径,作好解释;二是摸底调查,收集问题;三是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四是认真学习,吃透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听取各行业、各部门意见,并做好整理收集各类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三)加强聘用合同鉴证管理,切实做好工资基金审核发放工作

  1、认真做好合同鉴证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聘任工作。xx年,共审核办理全县各单位合同鉴证622人,审核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取得工人技术等级后聘任中级工143人,高级工137人,技师18人,并兑现了工资待遇。

  2、认真审核工资基金,切实维护单位职工的利益。全年累计审核工资基金户3828个,审核工资159612人次,工资总额319834096元。

  3、认真组织完成xx年工资统计工作。根据州人事局《关于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按照州人事的统一布置,完成xx年工资统计、收集、审核、录入汇总,并按要求上报州人事局。

  (四)强化服务意识,有效配置人才资源

  1、认真办理人事代理业务。全年共办理到我县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503人;办理保存人事关系与档案协议48人,全部纳入我县人才储备库,接收档案材料,录入计算机管理。

  2、抓好我县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按照《红河州xx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布置下,与县教育局、卫生局密切合作、精心组织,圆满完成我县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上半年共招聘工作人员19名,下半年共招聘4名工作人员已进入政审阶段。

  3、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努力扩大服务渠道。为加强供需对接的针对性,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为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搭建便捷的桥梁,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服务功能,加强供需对接性,开展专场人才招聘会、综合人才招聘会和推荐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方式。今年以来,为红河帮达实业有限公司等非公企业通过专场人才招聘会,成功招聘各类专业人才3人,为红河千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锦辉地产等9家用人单位成功推荐人才28名,缓解我县就业压力。

  (五)积极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完成我县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从xx年5月25日开始,至6月5日止,全面完成全县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的各项审核审批工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6785人,月增资167520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5928人,月增资148706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383人,月增资8689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249人,月增资4503元。

  2、完成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xx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预发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国家、省、州的工资政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xx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预发审核审批工作,此次审核审批机关xx年度年终一次性资金事业单位xx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发放7597人,兑现资金8206266元。

  3、按时完成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规定,我县于xx年9月8日至11日,历时四天,圆满完成了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4、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晋升工资及特殊岗位津贴的审核审批工作。一年来,共审核审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工资582人,月增资51181元;按照知识分子补贴有关文件规定,批准169人享受(调整)知识分子补贴;重新确定工资4人;对3名处分期满收回安排工作的人员重新确定了工资;对1名处分人员重新确定了生活费;批准享受殡葬职工特殊行业津贴13人;办理享受特级教师津贴2人。

  5、认真执行退休政策,做好抚恤金发放管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49人,发放一次性修建房补助费和安家费178560元。按照国家的抚恤政策,办理了9名死亡职工的一次性抚恤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249156元。批准享受月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11人,月增资4637元。认定工伤1人。

  (六)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切实抓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1、认真落实军转安置政策。根据军转干部的专业和特长,充分征求用人单位和军转干部个人的意见,今年我县共完成2名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做到了上级、军转干部及安置单位三满意。

  2、加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服务工作。我县现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5人,为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我们加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教育管理,积极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医疗保险,认真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走访慰问活动。全面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身体状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严格执行解困政策,切实抓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维稳工作。今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共向符合条件的27名军转干部兑现解困资金174360元,另外对陈文忠、昂登明两名家庭比较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了个案补助,共补助资金3000元。

  4、开展送温暖活动。我局对全县的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了“八·一”走访慰问,并召开了座谈会。同时我局深入到军转干部家中,与他们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生活和工作情况,并给每个军转干部发放了200元的慰问金,带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七)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补充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对职能强化的机构给予编制管理充实,成立了12个机构,并对相应的内设机构作了适当调整。

  2、大胆探索,扎实推进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人员选配工作的社会监督,解决超编、超职数、混编、混岗和底数不清等问题。我局根据中央和省、州有关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泸机编办xx3号文件),明确了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政策依据、管理范围和对象、基本手段和方法、实施程序等,明确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在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各单位依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并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造册登记。对未经批准和不符合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人员,不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对混编混岗人员,依照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清理归位。全县8个乡镇机关和104个乡镇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3、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我县现登记的法人单位共328个,其中今年新登记单位16个,变更登记单位45个,年检290个。

  二、其他工作

  (一)认真做好人事信访工作

  xx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事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化解人事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对每一位来访者耐心解答释疑,切实解决问题;对每一封来信认真登记,调查取证,客观分析因果,做到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事烦而推诿。认真处理上级部门转来的信件,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给上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全年共接待了来访咨询人员8批26人次,办理各类信访7件,办理来电21人次,按时完成每月15日的信访月报,努力维护我县人事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xx年,局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抓队伍必先抓党员,抓党员必先抓党建”的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的同时,大胆探索培训模式,不断创新培训方法;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人事工作有机结合,全面置于群众、基层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扎实推进“阳光人事、法治人事、效能人事”进程,收到了实效。

  (三)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为了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持久、有效开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事编制工作,我局于xx年3月25日召开动员大会,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建立机构,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展开。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又积极探索、创新“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活动收到较好实效,进一步推动了我县人事人才和编制工作的发展。

  (四)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我局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实际,制定了《××县人事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县人事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县人事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和《××县人事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方案》,及时上报我局各项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计划及具体内容。于5月5日开通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0873-6621599),严格遵守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的管理规定,确保上班时间在岗,坚持使用普通话,热情有礼貌、耐心细致地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开通以来,未发生无人接听,长时间占线,态度粗暴、拒绝推诿等现象。同时,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及时对外发布“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关信息,宣传我局工作动态,营造良好氛围,为群众提供人事工作进展情况、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事程序、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咨询服务内容,努力推动“阳光人事”制度建设。

  三、存在问题

  (一)人才供需矛盾突出。普通高校毕业生回泸人数逐年增多,就业难度不断增大。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受岗位数限制,取得职称资格与享受岗位工资待遇矛盾突出。

  (三)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维稳工作情况复杂,形势严峻。

  (四)办公经费紧缺,妨碍各项人事人才工作正常运行。

  四、xx年工作计划

  (一)按照省、州要求做好县乡机构改革工作。

  (二)认真做好xx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省、州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和xx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三)拓展人事服务领域,探索人才租赁、人才派遣、人才测评等。加强与非公企业联系,及时提供人才信息,组织召开大型人才供需见面洽谈会,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不断缓解就业压力。

  (四)进一步抓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补发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人事。

  (五)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卫生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