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四有教师”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xx市教卫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为闵行教育未来改革发展担当使命和责任的“四有”教师,进一步弘扬优秀教师的教育能量。根据闵教委〔〕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支部决定,拟在全校开展—xx年度 “争做四有教师”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一、评选要求

  (一)推荐对象

  在本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xx年9月前),具备优秀的专业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智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等特质的优秀在职教师,得到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本届师德标兵评选将重点关注任教班级学生对教师的评价。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各工会小组根据标准推荐4名候选人。在小组推荐的候选人中,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评选出校“师德标兵”10名。

  (三)评选条件

  ①有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在减负和教师专业发展方面成效明显。立足课堂讲坛,扎根教学一线,以自己的学识、阅历、激情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有道德情操。对工作高度负责,尊重同事,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有组织意识,集体观念强,讲团结,善包容,在组室、部门和条线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作成效突出。

  ③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勤勉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积极乐观,紧跟时代步伐,能够在学习、处世、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学生的引路人,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④有仁爱之心。关爱学生,讲诚信,讲公正,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快乐成长,享受成功的喜悦,在培养和教育学生方面具有突出和感人的事迹。

  二、推荐程序

  1、学生评价:各班学生对全体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分“喜欢、一般、不喜欢”三档,评价结果中“喜欢和一般”比例合计为50%及以上,进入推荐名单。

  2、个人自荐、小组推荐、学校推荐:对照评选条件,利用不同途径广泛开展师德标兵评选的宣传和推荐。

  3、学校审核:在组织教师交流、学生评价的基础上,对候选人从“学生评价”、“综合素养”和“师德特色故事”三个方面打分、排序,并按照教育局名额要求,把排序第一名作为学校候选人向教育局推荐。

  4、网上公示:经学校审核确定的排序名单在学校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被确定为“争做四有教师”学校师德标兵。在xx年教师节期间将开展奖励、表彰、宣传。

  三、时间安排

  1、3月10日至4月15日,在全体教师中开展《闵行区教师职业规范》的学习、宣传活动,多渠道、分层次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师德标兵候选人“师德特色故事”分享会。确定区推荐人选,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建设。

  2、6月1日至9月10日,“争做四有教师”师德标兵典型人物及事迹挖掘、宣传、表彰。

  3、材料上报:推荐表一份,含“师德特色故事”(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

  (一)评选与学习相结合。各组室要把推荐“师德标兵”工作作为学习师德规范的抓手,联系实际,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闵行区教师职业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积极开展新时期师德内涵的讨论活动,引导教师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自觉增强师德修养,牢固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

  (二)评选与宣传相结合。各组室在推荐上报本组“师德标兵”之前,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营造树师德、铸师魂、正师风的良好氛围,使师德建设不断深化并具有实效性。

  (三)评选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在开展“师德标兵”评选及学校宣传的同时,各组室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要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着力防范和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以校为本、师生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价和管理制度,使师德建设常态化和制度化。

  (四)学校评选小组。

  领导小组:全体行政领导

  工作小组:赵工会委员、党和工会组长。

  附件:1、xx高中“争做四有教师”第三届师德标兵推荐表

  2、学校审核汇总表

  xx市高级中学

  xx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