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18-06-30

  为切实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按质按量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考核,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成  员:(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

  (健康教育管理项目)

  (孕产妇保健管理项目)

  (传染病和精神病管理项目)

  (负责计划免疫和老年人管理项目)

  (居民健康档案项目)

  (慢性病管理项目)

  (儿童保健管理项目)

  第二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成 员:(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

  (健康教育管理项目)

  (慢性病管理项目)

  (居民健康建档管理项目)

  (孕产妇保健管理项目)

  (传染病和精神病管理项目)

  (负责计划免疫和老年人管理项目)

  (儿童保健管理项目)

  二、考核依据

  (一)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

  (二)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xx版)》。

  (四)《xx县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五)《xx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指导意见》。

  三、考核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

  (二)客观、公正、合理、量化的原则;

  (三)全面考核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四)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积极性的原则;

  (五)考核评分与资金拨付挂钩的原则。

  四、考核对象

  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驻绛厂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管理指标、业务指标和效果指标(详见《xx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汇报——入村、入户调查——反馈

  (二)考核方法

  1、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考核等方式进行。走访居民。通过电话调查、入户随访、问卷调查等方式,由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评价。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村入户调查。30个以上村的乡镇抽取30%的村;15个以上村的乡镇抽取40%的村;15个以下村的乡镇抽取50%的村。

  2、非现场考核:以日常报表准确及时情况,会议及培训参加情况,县项目办、疾控中心和妇幼院日常督导情况为准,进行综合评分。

  3、计算绩效值。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按照统一的评分方法计算绩效值,并将考核结果排名公布。

  (三)考核时间

  7月14日,第一组考核xx镇卫生院

  第二组考核xx镇卫生院

  7月15日,第一组考核卫生院

  第二组考核xx镇卫生院

  7月18日,第一组考核xx乡卫生院

  第二组考核xx镇卫生院

  7月19日,第一组考核xx镇卫生院

  第二组考核xx镇卫生院

  7月20日—21日 第一组考核xx镇

  第二组考核xx镇

  7月22日 第一组考核二厂和五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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