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员权利与义务”课程思想汇报

2018-07-06

  敬爱的党组织:

  xx年3月15日的党课,是由我们技术学院的陈给我们讲的“党员权利与义务”课程。陈书记亲切而有深度地先为我们讲述党员权利的演变历史。原来,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无产阶级政党的章程中是1864年马克思为第一国际起草的《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章程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就是章程的这句话,使我对党课的学习的必要性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因为它让我更清楚地了解到党员权利,明白到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割舍的关系。紧接着,陈书记通过很多真实动人的例子,如“陈少敏事件”、“越南共产党民主改革”、“其他国家政党的新做法”、“女生宿舍风波”“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风波”等告诉我们党员权利的神圣意义。他还用铿锵有力的排比句,概括党员权利的重要性,可谓发人心醒:党员权利是一种利益价值,包含意见保留权和请求帮助权。 党员权利是一种公共权益,包含参与权和建议权。党员权利是一种不等诉求,包含知情权和监督权。 党员权利是一种民主权利,包含申辩申诉权和选举与被选举权。接着,陈书记更深入地通过各种例子为我们分析“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当中最让我感到深受启发的是他引用俞可平的《民主是个好东西》一文中的观点深入浅出地为我们讲解。让我明白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息息相关,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

  而到了xx年的3月18日,迎来了我非常期待的第二次党课。第二次的党课是由政治与行政学院的冼xx老师为我们讲述“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与纪律”。首先,老师高度概括地论述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与纪律的两大分论点: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纪律的特点。然后,老师就着这两大分论点展开了论述。我明白到了,原来我国的民主集中制的定义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让我了解到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缔造和建设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中开始确立的。而我党就在这民主建设当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党员的民主意识。在我党中,民主集中制的内容要遵循“四个服从”的原则。(1)党员对党组织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2)每个党员和干部,必须按照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来处理个人问题。(3)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讲话,必须经所在党组织讨论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4)不能借口工作忙,不按照决定重大问题的程序来办事。而且,少数服从多数是党的民主集中制最基本的要求。这些也使我深刻认识到,为什么我党能够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和国内的时代背景下,仍然能够始终地保持他应有的先进性并持续不断地向前发展。最后,老师还通过富有哲理性的阐述告诉我们党的纪律性的重要性。让我深深地明白到,我党是多么纪律严明的一个党,让我这个还未成为党员的学生,非常直白地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神圣以及伟大。

  感谢党校让我有这个机会进行党课学习,让我深深地接受了党的教化,明白到了,为什么我党可以始终不渝地为人民服务,始终不渝地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始终不渝地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它更大程度地提高了我的党性以及个人修养,更大程度地提高我的思想觉悟。更大程度提升我对党的崇高敬意。希望,今后通过更多的党课学习,能够让我有更多的启发,对我们伟大的党有更深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