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协议书

  咨询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有偿服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相关信息的咨询服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甲方之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咨询费用。

  四、咨询服务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整 。支付方式为:自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节假日顺延)。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事项为止。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