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交易协议书3篇

2018-04-20

  甲、乙双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经过自愿协商,就指定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选择乙方为证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为指定交易点。乙方经审核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方指定交易的证券帐户为在《资金帐户开户登记表》中所填的上海证券帐号。

  二、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范围,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名证券为限。

  三、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应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如因故延迟,乙方应通知甲方,乙方应最迟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

  四、甲方若在乙方处办理指定交易之前已经在其他券商处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应及时在原指定处撤销指定。乙方对甲方因其在原指定处撤指手续办理不妥影响甲方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而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处办理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证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即同时在乙方处托管,乙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传送的指定交易证券帐户的证券余额,为甲方建立明细帐,用于进行相关证券的结算过户。

  六、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的证券买卖均须通过乙方代理,并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询、代领记名证券红利、证券余额对帐等服务。

  七、甲方证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余额一经托管在乙方处,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帐户“卖空”的规定。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证券帐户“卖空”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甲方证券帐户一旦遗失,应及时向乙方挂失,由乙方采取措施防止该帐户再被他人使用,并及时为甲方补办证券帐户。若甲方证券帐户遗失未及时向乙方挂失,或甲方未采取防范措施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可根据需要申请撤销在乙方处的指定交易,除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等违约责任情况外,乙方应在甲方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后的当日为其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申报。如因故延迟,乙方应告知甲方,并最迟于甲方提出撤销指定申请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撤销指定交易申报。

  十、甲乙双方在指定交易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

  十一、甲乙双方在《证券交易开户系列文件签署表》中的相应项中签章,即具有在本协议中签章的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基金交易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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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

  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乙方发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

  1.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客户。“传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交易帐户并签署本协议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变更分红方式、基金转换和变更联系方式。

  第二条 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2.甲方已经在乙方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且该帐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

  3.甲方办理申请认购或申购业务的,不迟于乙方《直销投资者交易指南》所规定的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届满之时将认购或申购资金足额划(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在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时限内其交易帐户中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甲方已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表格,签署有关文件;

  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

  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传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甲方应指定专人办理基金交易申请,除该授权经办人通过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交易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亦视为无效。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甲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 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30—15:00(认购期内为9:30—16:00)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6.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没有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按照甲方开户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乙方可以受理;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相应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申请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

  9.乙方处理完毕甲方的申请后,应将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给甲方,作为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甲方可在t+2日9:30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临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确认结果。

  10.甲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五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11.乙方传真电话号码变更,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权经办人或传真号码变更,要提出业务申请,在乙方受理并确认后方生效。

  第四条 保密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2.甲方应注意自身资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资料或信息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免责条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引 的停电,电脑网络和/或传真设备故障,乙方对由此导致的收发信息延误或失败不承担责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签章及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对该签章及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传真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乙方基金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的,乙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4.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5.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6.由于在通讯中断,堵塞等情况下致使通过传真手段无法下达申请或无法进行传真确认时。

  7.对于因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乙方免责事项。

  第六条 协议的修改,终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甲方如果对于乙方的修改持有异议,应当在甲方书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双方在乙方发出该等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截止日”)内未能就该等异议进行磋商或未能达成共识,本协议自截止日终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协议按照修改后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和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始无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书面终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撤销基金账户或/和直销交易账户。

  (4)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6)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特别条款

  甲方在此确认,甲方已经阅读并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发行公告及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已经充分了解传真基金交易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等风险。甲方同时确认,对于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所述乙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负有充分注意的义务;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将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晓该等修改通知内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赔等任何要求。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经办人(签):____  机构经办人(签):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

  尊敬的投资者:

  在您进行基金交易时,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基金交易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说明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

  由于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因此投资者需要了解并承担如下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周边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国内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使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2.政策风险: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从而使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变 化。

  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由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经营决策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变更,重大诉讼等都可能引起该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于会导致该公司被停牌,摘牌,这些都会使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此外,投资者还需要了解并承担以下风险:

  1.技术风险:由于基金交易及行情揭示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由此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2.在基金管理运作的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会影响其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基金交易系统的瘫痪;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和基金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由此会导致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变化或您的委托无法成交。

  4.其他风险:由于您密码失密,操作不当,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您发生亏损,该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在您进行基金交易中他人给予您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亏损的可能。

  特别提示:

  本公司敬告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定基金投资策略,尤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基金交易是证券交易的一种,同样蕴涵着交易风险。

  由上述可见,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基金作为证券市场中的一个投资品种,同样存在着各种风险。您在进行基金交易时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本风险说明书并不能揭示进行基金交易的全部风险及证券市场的全部情形。请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基金交易。

  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中心:______________

易货交易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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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便于甲方更好地进行易货交易,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及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状况,同意甲方以产品易换的方式获得在乙方及其会员间的产品易换权并取得相应的产品易换额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所称“易换额度”,是指_________交易网的会员企业通过本企业产品的易换而取得的一种产品易换凭证,它体现在_________网发放给会员易货卡的易货账户上,则是反映本易货卡持卡人易货交易记录的债权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基本计量单位,一个基本计量单位的易换额度,代表价值1元人民币的某种特定产品的提货权。

  第二条 甲方用于易换的产品明细:

  序号

  产品名称

  型 号

  年生产量

  年销售量

  现库存量

  单 价

  存货地点

  注:此表格不够填写时,可加附页,但须在附页上加盖甲方公章。

  第三条 甲方同意以本协议第二条所登记的各种产品与乙方及其会员的产品进行易换,易换产品的总价值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同时承诺,自本协议签生效之日起,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及其会员按本协议第二条所登记的产品目录提供易换服务。易换价格按申请易换当日该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及其易换的数量由甲方与易换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 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同意甲方在乙方及其会员间易换总价值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产品,为了便于甲方在乙方及其会员间分不同单位及不同数量逐次、分别易换产品,甲方特申领_________网易货卡一张,并申请开设易货账户,易货账户上记录有甲方用于易换乙方及其会员产品的易换额度,总价值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易换额度仅用于甲方在乙方及其会员间易换产品之用,不作任何其它用途。

  第五条 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它有关的情况;

  2.承担因使用易换额度易换产品而形成的全部债务;

  3.以甲方生产的产品或其它资产进行易换的方式偿还债务;

  4.确定产品易换价格的原则是:按易换方向甲方申请易换当时该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及其易换的数量,确定该种产品的易换价格;

  5.易换产品的价格及数量确认后,甲方保证按易换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按时发货;

  6.在易换产品时和使用易换额度易换产品时,甲方同意按易货交易额的3%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向乙方缴纳易货交易手续费。易货交易手续费在甲方委托乙方划转易换额度时,通过转账账户或现金一次性缴纳。

  第六条 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为甲方办理_________网易货卡,并按甲方要求开设易货账户;

  2.为甲方提供易货账户的结算及对帐服务;

  3.保证甲方的交易安全,并根据甲方申请,为甲方提供易货交易安全保证服务,保证易货双方严格履行《易货交易协议》;

  4.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5.对甲方关于易货账户的帐务情况的查询和更改要求,应在30日内答复;

  6.对甲方的资信状况保密。

  第七条 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

  第八条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产品停产或缺货等现象,甲方保证在易换额度持有者提出以易换额度易换产品要求60日内,以货币资金的形式还清该易换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折算比例按易换额度与人民币1:1计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缺货、停产或供不应求等理由拒绝以易换额度易换产品,否则易换额度持有者有权要求甲方对该易换额度所形成的债务以货币资金偿还;

  2.若甲方既无力以产品易换偿还易换额度,又未能在易换额度持有者提出以货币资金偿还易换额度要求60日内还清债务,则超过60日后,按未偿还债务金额的日万分之一加收罚金,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要示甲方偿还因使用易换额度易换产品而形成的全部债务;

  3.甲方出租或转借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和易货账户,视为违约,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易换额度仅作易货结算之用,不作任何其他用途,甲方若将易换额度用做它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条 甲乙双方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易货帐户销户之日起失效。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 代表人:_________(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易货交易卡保证合约

  甲方(保证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向乙方领用中国国际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提供保证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保证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保证人系中国国际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持卡人和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保证责任范围:被保证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定的编号为_________ 的《中国国际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项下因易货交易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超限费、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甲方对被保证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债务,后偿还未计息债务,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纳金、追索费用等)、额度划转和额度消费等债务。

  三、保证责任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易货交易卡下透支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_________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有效期内持卡人多次透支不还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甲方应无条件履行其相应的保证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五、甲方陈诉与保证:

  (一)确认已熟知并理解《_________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章程》、《_________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担保;

  (二)确认有相应的保证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确认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资信状况的调查。

  六、甲方有权熟知被保证人易货交易卡项下持卡人数的增减。

  七、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的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需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被保证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保证人销户后,本协议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协议解除以前被保证人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九、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中国国际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保证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保证人数的增减、被保证人中途换领新卡、被保证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保证人所签定的《_________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一、甲方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十二、本合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申请人签章:_________

  有权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本合约文本为参考文本,正式文本以签定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