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协议书

2019-05-25

  编号: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籍 贯: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工信部〔〕第号文件精神和甲方在全国城乡地区建立综合信息服务站的实际需要,在平等、自愿、公开的原则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定向就业协议如下:

  1、自签订本协议起,乙方成为甲方全国综合信息服务站体系内正式工作人员,享受甲方规定的系统内正式工作人员待遇及相关保障。

  2、乙方必须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方案见指定的集训中心的公示),完成相关学业内容,而且通过ncba职业培训,将获得甲方颁发的《城乡综合信息服务上岗资格证》,同时在网上进行公示。

  3、本着“离土不离乡,就近就业”的指导原则,根据本地区综合信息服务站的建站进度,乙方自取得证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到本区域内的综合信息服务站工作(或乙方自愿确定的区域);也可指定到与城乡信息一体化发展中心具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当地重点大中型企业担任专职信息员;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各项能力优秀的员工,可优先安排到甲方全国各级发展中心工作。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安排承诺:

  (1)确保乙方可直接享受中心划拨的工资补贴x元/月;确保乙方在综合信息服务站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地区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津贴、奖金,同时享受系统内职业培训、免费旅游、年度体检、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3)自本协议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办理工作证,工资卡和工会证;甲方划拨的专项工资补贴自乙方参加岗前培训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以月为单位核发,享受全国系统内各种最优惠人员待遇,协议终止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自动终止。

  (4)代理乙方的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

  (5)为乙方指定终身事业发展规划,提供加薪、晋职及晋级等广阔发展机会,提供会议、交流、合作及轮职等全国人脉互动平台。

  5、乙方可优先申请并取得当地“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的建站资格和站长资格,同时按照规定享受该服务站站长的待遇及站点业务收益(详见《中国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经营协议》)。

  6、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缴纳岗位风险保证金10000元,此保证金由甲方统一代为收取,并开具国家事业单位收据。(注:该保证金作为对“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该岗位所包含的所有权益的一种保证。)

  7、甲方未能按照以上承诺对乙方进行定向工作安排的,无条件退还岗位风险保证金。同时在下一年度继续无偿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安排就业岗位,并享受同等待遇。

  8、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如乙方在工作期内无重大工作过错及违规违纪记录,该协议自动延签,每次延期均为三年。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中国城乡信息一体化发展中心人事中心各执一份。

  10、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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