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篇

2019-06-17

  编号: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省 教 育 厅 翻 印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面签订如下协议:

  一、 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 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 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 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 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有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 本协议经各方签、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栏注明。

  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健康状况 专   业 学   制 学   历 家庭地址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单位经济类型 单位性质党政机关、科研设计单位、学校、其他事业单位、厂矿企业、三资企业、部队、其他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用人单位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  章

  年   月   日学校意见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学校通讯地址 院(系、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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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习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习人员)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岗位需求,乙方经所在学校团委或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岗位见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实践能力。

  二、见习岗位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学专业,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在乙方见习期间,协助乙方所在高校对乙方进行管理;在乙方到岗前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____元;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____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单位为乙方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见习岗位的安全;见习结束时与乙方所在学校共同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

  5、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见习,按时完成见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四、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8、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学校反映,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终止见习。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9、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乙方有权追偿。

  五、争议解决途径

  10、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应的组织提出调解,调解不成立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他规定

  1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1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交乙方组织单位存查。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就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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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教 育 部 高 校 学 生 司 制 表

  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制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并轨、定向健康情况 专    业 学制 学历 家庭地址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e-mail 所有制性质全民、集体、合资、股份制、其它单位性质党政机关、科研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金融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商贸公司、厂矿企业、部队、其它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学校通讯地址    院(系、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各项必须逐填写,不得空白。学历指本科生、专科生和高职。

  签约须知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之星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省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它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到省辖市事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经市人事部、师范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到县及县以下单位就业的,只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二、到省直、部属单位就业的,需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部属单位主管部门系指在鲁的主卦部门;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受毕业生,须到省就业办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三、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原则上到山东省外各省区直或部属单位就业的,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单位就业的,经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省辖市单位就业的,需经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单位的,需经国家人事同意。

  省毕业生就业办网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