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战略合作协议书

2019-09-0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国内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助乙方开发甲方区域园区业主的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汇通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汇通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文件类按20元-200元赔偿:物品类按成本价赔偿)。

  2、 乙方送达期限的承诺:江浙沪地区1-2天;中部地区2-4日达;西部地区及东北地区4-5日达.

  3、 乙方每日(含双休 节假日)上门收件一次17:00前。

  4、 特殊、紧急邮件乙方有义务随叫随到,上门收件。

  5、 若甲方有贵重物品需要快递的则按照乙方的保价条例进行报价后,方可快递。若造成物品损失乙方将按保价赔偿。

  二、 费用与结算

  1、 运价按照汇通《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汇通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物价上涨等因素)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 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3、 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每月月底,(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15日,付款流程: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2个工作日内提出。

  4、 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 现金□ 支票□ 银行电汇

  5、 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三、 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 其他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汇通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 备注: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