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3篇

2020-03-23

  导语: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以供参考。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

  为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工作,保障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解决学生就业问题,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及完善的教学设施;

  2、按国家相关专业课程设置要求安排课程,并配置相关专业教师授课;

  3、在乙方毕业前三个月或毕业后三个月,负责将毕业生推荐到______相关单位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完本专业规定全部课程,全部科目考试合格,道德操行评分合格;

  3、服从学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待遇及费用

  1、学校保证所推荐的单位试用期间每月总收入不少于_______元;

  2、学生在前五个学期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在学校前十名者,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优先推荐就业并免交就业推荐费,其余学生在最后一学期需另交纳就业推荐费_________元;

  3、面试期间学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给予补贴;

  4、无须学校推荐就业的学生,可退还就业推荐费。

  四、违约及责任

  1、乙方符合推荐就业的各项条件并同时需要学校推荐的,而甲方不能给予推荐就业,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学费;

  2、乙方在校就读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荐就业,由乙方自谋职业:

  (1)未能通过甲方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

  (2)有打架、斗殴或其它严重违纪行为、影响恶劣;

  (3)受记过或以上处分(被撤消处分除外);

  (4)未按甲方规定交清学、杂费,就业推荐费或其他所欠费用者,或中途退学、转学。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学校不再安排就业:

  (1)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学校通知面试而不到达三次者;

  (2)学校安排成功,学生已同意就业而不上班者;

  (3)就业后无正当理由自己辞职或因主观原因被单位辞退者。

  五、其它约定

  1、学生一经报名交费,如因学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校一律不退费。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二)

  甲方: (省级就业见习基地)

  乙方: (毕业生)学校

  学历:

  专业:

  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乙方等*名学生(附学生签名的名单,明确姓名、性别、学历、学院及专业)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门,从事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三、乙方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见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见习学生造成见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见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见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见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

  五、协议解除: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见习学生履行见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毕业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年,工作地点为,工作岗位为。

  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元(该项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签订本协议前组织体检,否则以学校毕业时体检为准。

  七、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录用为公务员,或经选拔参加选调生、选聘生、西部计划、欠发达计划、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于年月日前到甲方报到。甲方应当在乙方报到后1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本协议中关于工作期限、岗位、地点、薪酬等主要条款应写入劳动(聘用)合同。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甲方为乙方办理录(聘)用手续后,本协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