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信访工作总结精选范文

2019-09-24

  信访工作一直都是我们十分重视的工作,因为我们是一个人民大国,国家的任务就是要让国民幸福安居乐业。因此,我们做好工作的同时还要写好工作总结。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两篇妇联信访工作总结,欢迎阅读。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信访工作总结栏目!

  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x县妇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市妇联对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信访工作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

  1、正确认识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我县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由于受国际经融危机的影响,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这既给我县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厦蓉、岳汝高速公路贯穿我县,使得占地拆迁等问题大量涌现,加上一些部门的工作不到位,一些干部的作风不扎实,一些群众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使信访问题进一步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

  2、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妇联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倾听妇女呼声的窗口、体察妇女疾苦的重要途径,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这一年来,汝城县妇联坚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妇联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将信访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为了防止矛盾激化、逐级上访,县妇联领导班子一直将信访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充实和加强了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明确了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及信访专干,做到了信访工作组织健全,责任分工,专人负责。同时做到了三个坚持,即:坚持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批阅和接待重要来信来访,亲自处理重要来访事项;坚持定期对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工作人员一起对信访事项逐件排查;坚持对重要信访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亲自下基层调研,使信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二、依法依规,维护权益

  1、认真解决妇女合理诉求。对妇女信访反映的问题,我们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主动说明情况,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我们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今年以来,共接待妇女来访62件,73余人次。其中:来信6件;接听上访咨询电话11余次;今年的信访事项答复率达到了100%。有效地保证了群众上访渠道的畅通,形成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2、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今年我们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地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不把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今年我们着力解决了婚姻家庭矛盾等上访问题。

  3、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我们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切实做到了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和化解矛盾。我们把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帮助群众了解实际情况、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各方面为解决问题所作的努力,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畅通渠道,规范秩序

  1、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为主动做好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等有关方面信访工作,我们采取了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等座谈会及个别谈话、走访、设置信访接待电话与意见箱等形式征求各方意见,坚持做到:第一、信访人员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对来信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安排专人做好笔录,耐心细致的做好接访劝返稳定工作;第二、坚持每周向主要领导报告信访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和疑难问题,并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第三、对可能引起的进京、到省市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突出矛盾纠纷,及时上报情况,每月向县维稳办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表》等。

  2、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我们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今年,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大会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重新完善了我局《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制度》、《群众来信来访照登、报告制度》、《信访工作领导督查制度》、《领导亲自处理重大集体访和突发事件制度》、《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对每年信访事项都要认真进行一次清理,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同时通过下访、接访、及召开分析会等方式进行集中排查,把重要信访及集体访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全面掌握信访不稳定因素,取得了一些成效。

  3、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我们开展了《妇女权益保护法》、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落实普法规划,落实必要的宣传载体、宣传设施和宣传教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妇女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避免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小问题变成大矛盾,增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四、加强领导,建立新格局

  1、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妇联主席胡桂芳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领导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都要亲自推动解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严瑞娥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黄丛英同志及乡镇妇联主席和机关妇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信访网络机构,负责信访工作的各项事务。按照分工,严格履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而且县妇联还建立了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基层妇联年终考核的内容。

  2、切实加强信访队伍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大量的矛盾和问题被反映出来。为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信访干部队伍的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力量,积极加强对妇联信访干部的培训,将妇联信访调训计划列入县委主体培训班课程进行定期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妇联信访干部队伍。

  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20xx年,仪征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上级妇联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化解家庭矛盾为主线,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为重点,积极探索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2019年仪征市妇联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一、2019年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半年来,仪征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43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40件,占信访总数的93%;劳动权益类2件,赡养类1件,信访调处率98%;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3件,结案满意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婚姻家庭类的案件仍是妇联信访的主要问题。从来信来访情况看,我市妇联接访的婚姻家庭类信访仍居高不下,2019年共接待婚姻家庭类案件40件,占信访总数的93%,同比上升4.2%。主要是反映夫妻一方有外遇、家庭暴力、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等引起的家庭纠纷和离婚纠纷。

  1、家庭暴力是妇联信访的重点问题。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81.2%,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男人道德观念、家庭责任淡化,婚外情增加。当女方发现男方与她人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后,女方就会对男方表示出不满或唠叨,埋怨男方对家庭不负责任,这样便会遭致男方的辱骂,甚至殴打。二是男方的不良性情导致。有些男人性情暴躁、自私、缺乏爱心和责任感,当某些要求达不到满足或家人干涉他们的个人不良生活行为如酗酒、赌博等恶习时,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三是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封建残余思想存在,一些男子仍有重男轻女思想,老婆生了女孩后,横竖看老婆不顺眼,稍有做得不周到的地方,就遭以拳打脚踢。四是政府、公安、妇联等部门高度重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生,加大宣传和干预力度,使妇女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敢于站出来投诉。

  2、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是妇联信访的难点问题。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43.5%,绝大部分离婚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掌握。大多数家庭由男性占经济主导地位,女性对其夫妻共同财产不甚清楚,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男方因隐匿财产、捏造债务等造成的分割不公的现象非常普遍。二是住房分割难以兼顾。房产往往是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大多数夫妻的住房在男方单位或在婆家,或是男方单位不同意,或是居住婆家不便利,法院将住房判决归男方使用,妇女离婚后无安身之所,成为弱势群体。三是财产问题导致子女抚养权难以衡量。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希望能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女方往往因为经济不如男方而失去子女的抚养权,造成心灵上的痛苦。

  3、配偶有外遇仍是妇联信访的焦点问题。配偶有外遇的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76.5%,婚外情、同居现象比较普遍,已成为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的“头号杀手”。信访案件中主要涉及过错赔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由于婚外情的取证难度大,导致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实行损害赔偿制度难以真正实现,在离婚时,女方多处于劣势。当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往往采取种种手段把持着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或制造假债务等侵害女方财产权益。特别是农村妇女通常经济来源少,同时年龄上也处于比较尴尬的时期,因此面对丈夫有外遇时,往往希望妇联能帮助,使丈夫回头或离婚判决中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还有传统的婚姻模式,结婚时采取男娶女嫁,比较普遍的是结婚时男方提供房屋,个别女方提供部分装修资金和生活资料,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却无法提供能证明自己财产的足够证据,结果在夫妻离婚后,女方往往出现居住方面的困难。

  (二)老年妇女人身权益受侵害问题比较突出。妇女人身权益受侵害现象不容忽视。涉及人身权益方面案件,虽然在信访中所占比例不高,但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来访案例中,老年妇女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老年女性在丧偶后与亲生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子女无视老年人财产权益,为将老年人名下的房产占为己有,出现将老年女性赶出家门或因生活琐事在家中殴打老年女性的现象。

  (三)民营企业女工遭受待遇歧视现象依然严重。我市民营企业较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因而女职工较多。企业为取得利益最大化,仍然存在工作时间超时、工作环境差、工资待遇低等现象。

  三、对策或建议

  (一)加强普法宣传,改善维权环境。各级妇联组织要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为妇联信访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使广大妇女学法、知法,用法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环境。二是妇联工作人员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以便更好地为上访妇女服务。在接待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妇女的法律意识有所觉醒,但她们仍然对涉及她们利益的相关法律知之甚少,所以妇联干部在接待上访过程中应对上访者宣传法律知识。妇联维权干部要做好《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妇女群众能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大源头参与,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一是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利。通过法制宣传和道德思想教育,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二是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妇女问题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妇联组织不能唱独角戏,必须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基层组织、群众团体、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的社会化维权大格局,共同关注妇女的难点、热点问题,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妇女问题。

  (三)动员整合资源,强化维权职能。一是利用基层维权站(点)的工作载体,将巾帼维权志愿者的作用发挥起来,做到宣传预防为先,教育疏导为主,将村、社区涉及危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扼制在初始阶段。二是利用家暴投诉站的工作载体,运用司法力量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事件进行调解处理,体现司法的威严,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利用受害妇女庇护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载体的作用,让受害妇女受侵害后身有地方住,事有专门人问。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