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意向书

  甲方:中国石化总公司石化总厂

  乙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地点:石化总厂宾馆北楼

  双方为合资兴建建筑陶瓷工程井生产经营陶瓷产品事宜,签订本意向书

  第一章 基本构想

  l.透用法律及合资原则

  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指导下,进行合资经营活动。

  2.合资形式及项目名称

  双方合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经营范围和规模

  建筑陶瓷的生产和经营。规模为墙地砖(品种待双方再定)200×104m2/y。

  4.合资公司地址

  中国××省××市××区

  5.合资期限

  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15年。

  6.资金厦筹措

  投资总额1250万美元;

  注册资本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暂行规定》,定为600万美元。

  注册资本甲方投入60%,乙方投入40%,双方皆以现汇或现金投入,以美元计算(甲方固定资产投入或租赁双方再定)。

  注册资本之外的资金,公司向中国境内外贷款解决,双方各以投资比例承担债务。

  7.设备来源及资产

  保证质量、降低消耗、安全和长周期生产的必须设备由中国境外引进,配套及国内可满足要求的设备由国内供应。

  公司界区所有的设备、设施、建筑及界区外的排洪设施为公司所有;界区之外与之配套的工程和设施,包括职工生活服务由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8.技术

  生产设备采用国际上已工业化的先进技术;

  产品按cen标准生产。

  9.生产用原材料供应

  中国国内能满足技术要求的原材料及辅料在国内采购;国内无法保证的材料向国外购买。

  公司生产所需的水、电由甲方按甲方平均价供应,燃料由甲方按国际市场价×当天汇率提供。

  10.产品销售方针

  公司产品一级品70%以上外销。

  1l.优惠待遇

  公司享有国家法律规定之中外合资的优惠待遇,甲方为之承担办理的责任,费用由合资合司支付。

  第二章 合资工作实施

  该意向书签字生效后,双方即开始实质性工作:

  1.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甲方已经完成评估,乙方认可。

  可行性研究报告甲方已委托建筑设计院完成草拟工作,双方进一步协商后,作为正式报告出版并组织评估。

  如项目可行,以上工作的费用,由合资企业支付。

  2.筹建工作

  待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之后,若双方同意合资,即签定合资协议,协商成立董事会,具体安排合资公司的筹建工作。

  第三章 其他

  1.有效期从签字生效起两年内有效。

  2.终止

  (1)双方缔结了进一步的条约。

  (2)超过有效期。

  (3)双方表示不再探讨合资办厂。

  3份数中文4份,双方各2份。

  甲方 乙方

  中国总公司石化总厂 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