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房屋

2020-04-05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与出租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合意,从而签订的协议。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租赁合同房屋,欢迎参考阅读。

  租赁合同房屋范文一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2、甲方将龙坪镇解放西路49号三楼三室两厅,面积123米2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金为14000元/年。连租三年,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3、租赁时间从20xx年5月25日止20xx年5月25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居住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搬出。若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期间水、电费(依据表上数据)、网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屋的使用安全,如需维修,维修费有甲方负责。乙方因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7、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房屋,应在1个月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准备。

  8、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无安全保障或直接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经常故意刁难乙方,造成乙方居住不安宁的。

  9、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和化学药品或在出租屋内进行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房屋或改变用途的;;

  (3)故意损坏房屋及设施的;不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的。

  10、因自然灾害、拆迁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实施或造成双方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原合同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不计算,把多的租金退给乙方。

  11、乙方交还房屋应保证各种设施及房屋完好无损,否则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立条款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若双方因某项事宜产生歧义,经协商、调解解决不了的,双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5月25日 20xx年 5月25日

  房屋租赁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2、甲方将龙坪镇文化路龙坪巷34号房屋的二楼三室两厅,面积140米2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金为15000元/年。连租两年,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3、租赁时间从20xx年3月12日止20xx年3月12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居住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搬出。若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期间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屋的使用安全,如需维修,维修费有甲方负责。乙方因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7、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房屋,应在1个月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准备。

  8、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无安全保障或直接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经常故意刁难乙方,造成乙方居住不安宁的。

  9、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和化学药品或在出租屋内进行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房屋或改变用途的;;

  (3)故意损坏房屋及设施的;不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的。

  10、因自然灾害、拆迁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实施或造成双方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原合同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不计算,把多的租金退给乙方。

  11、乙方交还房屋应保证各种设施及房屋完好无损,否则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立条款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若双方因某项事宜产生歧义,经协商、调解解决不了的,双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3月12日 20xx年 3月12日

  租赁合同房屋范文二

  甲方: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西安市莲湖区

  甲方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租赁给乙方经营场所,乙方进行经营之事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位置: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西北角面北商住楼一层13号门面房,经双方确认建筑面积为94㎡,房屋结构:框架。

  二、租赁期限:

  从20xx年九月二十一日起至20xx年九月三十日止,合同期限两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该房租金为不含税租金,每年租金为壹拾陆万玖仟贰佰元整(¥:169200元),两年内不变,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提前30天交清下一半年度租金,以此类推。

  四、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甲方开具收条。合同签订时乙方支付甲方复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租赁内转为押金,不能抵为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结清租赁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乙方经营必须持有国家颁布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经营许可证。工商税务乙方自理。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七、租赁房屋的共同部位由甲方负责联系维修,室内自用部位由乙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半个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壹仟元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乙方物品损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2、乙方须向一家有偿还能力的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及其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4、甲方违约,无条件退还乙方未使用到期的房租,并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额的违约金;

  5、乙方违约,无条件退房。并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额的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违约后已交但未使用到期的剩余房屋租金。

  6、房屋交与乙方后,装修、安装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免责约定: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此而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时,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它补充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租赁合同房屋范文三

  出租方:吉林市房屋租借地

  承租方:吉林市幸福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完好。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2年零4个月,出租方从20xx年4月20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20xx年8月20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

  房屋年租金5000元,每年1月1日——15日期间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2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10000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10000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30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签约时间: 20xx年 4月 20日 有效期限 至20xx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