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上《做合格的消费者》课堂设计

2019-01-05
一、学习目标
1、   了解消费者的“保护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   了解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法定权利。
3、   培养维护自己合法的意识和能力,做一个合格又精明的消费者。
二、学习内容设计
1、   导课: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这既包括吃饭、穿衣、住房、以及使用日用品、交通工具、等物质方面的消费,也包括满足精神文化需要的消费,如旅游、看电影、卡拉ok等等。当我们购买商品或者享用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2、   “王海现象”及其争论(教材85页)
  (1)知假购假者是不是消费者?
  答:法律上的消费者,是指为生活(物质、精神)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知假买假者也是消费者。
  (2)购假索赔行为是否道德?
  答:购假应当获得双倍赔偿。昭示了消费者请求双倍赔偿不是商家的恩赐,而是消费者自身应有的法定权利,受到欺诈的消费者应当勇敢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都是有道德的。但借助购假进行恶意索赔或搞垮某企业则是不道德的。
  (3)你是如何看待“王海现象”的?
  答:王海式打假其客观效果确实使那些假冒伪劣的商家得到制裁,维护了更多消费者的利益,但王海打假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假冒伪劣商品“横行”的问题, 必须加大立法制定、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3、   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专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人们把它成为消费者的“保护神”。(教材87页)
4、   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制定时间: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实施时间: 1994年1月1日
  内容包括:共8章63条【一、总则;二、消费者的权利;三、经营者的义务;四、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五、消费者组织;六、争议的解决;七、法律责任;八、附则】。
重要法律条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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