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一书读后感

  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其实爱情死不了人,它只会在最疼的地方扎上一针,然后我们欲哭无泪,我们辗转反侧,我们久病成医,我们百炼成钢。你不是风儿,我也不是沙,在缠绵也到不了天涯。 ——辛夷坞

  尽管在这种时候我花了一下午看完这本书的确是很不应该,而且在看这部书开头的时候我也觉得故事那么老套,也有人说这本书和《小时代》很像,其实我后来还是忍不住看完了,而且觉得很真实的故事,比《小时代》会更贴近现实。

  ——十八岁,郑微对阮阮说:“我是谁,我是天下无敌的玉面小飞龙,有什么我得不到?”

  ——二十二岁,她站在山顶喊:美国,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我恨你,把我的男人还给我!“

  ——二十六岁,微醺,她看着他:我不可能一次又一次相信你,不可能!  ”

  林静的离开,陈孝正的离开,一次又一次,郑微每每在最幸福的时候跌落谷底。不得不承认,我是佩服郑微的为爱的勇气。然而,我却很不能理解,为什么郑微最后可以原谅林静当初的不辞而别和他在一起。 的确,我是很不喜欢这样的结局。抛开我喜欢看悲结局小说不谈,至少郑微不能因为爱而放下自己的尊严。可谁又不是呢?

  我曾经也因为爱放下了我所有的高傲,但最终我什么也没有得到,当然,我看得很开,付出的并不会和得到的成正比,所以我也并没有坚持很久。或许算是我的口是心非。一个朋友问我,如果这个时候他来找你你会接受么?我想都没有想就说不会。因为我从来不走回头路。有些事有些感情只有一次,错过了就错过了,也没有什么好可惜的。虽说青春终将逝去,但确实也不能因此委屈自己。

  正如书里所说,只有阮阮永远的留住了青春。她应该也是最不幸福的一个,与初恋走过六年,最后她也不得不放弃了,与一个见了六次面的人结婚,平平淡淡过着生活,也似乎分不清是幸福还是不幸福。但最后,她却在初恋结婚之前想要见上一面的途中,她带着在她肚子里刚满月的宝宝,永远的留住了青春。值么?

  有些事情真的是难以划分界限的。或许阮阮当时是抱着幸福不遗憾的心离开的,所以她认为值得。只是她身边所有人都是替她不值的,就算没有出事,到达目的地,她也见不到他,只因他的一句有事去不了。所以吧,很多事不要知道,蒙在鼓里才是最幸福的,前提是永远不要知道。如果在事后知道,往往那个瞒住真相的人会遭人恨。就像我当时知道有人知道却没有告诉我们的时候,我心里有多么恨她! 现在看来,也是不值得一提的了。

  从一开始我强烈想要去看这部电影的心到现在的犹豫不决,都是因为我真的怕在电影院哭。看完这本书心里的感觉真的很难说。

  总之,人还是需要学着失去,这的确是一门艺术。最好可以在多年后转头说一句:青春,别来无恙。